Re: [新聞] 拒中鋼貼牌「億元訂單」掰了!設計品牌

作者: WANTEDesign (範本)   2022-04-19 13:59:14
我也是做設計的,也認識源源
居然有熟悉的題目跑到PTT上來
留言風向和我業內的不一樣,其實不太意外...
回答一下幾個留言中,常看到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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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麼是 貼牌 / 聯名
貼牌就是你外觀和包裝都要以客戶品牌呈現,在工廠和貿易商可以稱ODM,你看上哪間工
廠的模具量產品,你可以跟他下訂,工廠負責生產,品牌全權交給客戶自己發揮,有時候
我們買到兩個不同品牌的東西,但實體都一樣,除了logo不一樣,就很大概率是工廠貼牌
商品,其實很多便宜的小家電都是
聯名是雙方都有一定的logo呈現/行銷計畫,不過通常都是平起平坐的品牌,互相交流粉
絲,雙方才會願意聯名,這也是比較年輕世代在做的行銷策略,的確難以想像大型企業會
同意放別人的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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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專利為什麼還不告
這我覺得是民眾常會有的誤解或直覺反應
台灣人很喜歡申請專利,也常常把專利放在嘴上
但我自己覺得專利實用性真的不大
首先說明台灣專利大概分三種,新型專利/設計專利/發明專利
1設計專利 : 保護外觀花紋圖案的,對包包衣服類應該比較適合,在本案先不討論
2新型專利:功能類型,保護各種機構外型等功能性設計,最多人申請這種
3發明專利:技術層面重大突破,比如化學原料的研發,軟體,製程,嶄新的設計:比如
電燈
只有【發明專利】可以主動提告
【新型專利】只能在已發生法律糾紛時,可以拿來佐證的提出
源源鋼藝在募資頁面上提供的是【新型專利】的編號
有人會問為什麼不申請發明專利?
通常不是不想,而是發明專利的重要要件是完全不一樣的產品,構成要件相當困難
你很難發明出一個「湯匙」,在工業設計領域常做的工作,比較是優化使用的方式/流程/
細節
像是無印良品等等設計風格精巧的設計商品,台灣也只能以新型專利做保護吧
【所以不是有專利就可以提告】
雖然很多人會以專利判斷,有不同專利就不是抄襲
但我對這點有很大的質疑
一來是新型專利申請採用登記制,不用審核
所以雷同的設計他也是會給你專利的
如果你重複不滿才再雙方出來拼輸贏
(當然幫你申請的專利事務局也會先幫你查啦)
二來是新型專利判定相當寬鬆
通常只要稍微改個結構就可以算新作
結構變化真的無窮無盡
你願意花錢申請個一百種結構
也不是辦不到
這也是為什麼業界會心裡知道
【如果我真的想要抄襲你,要閃避新型專利很容易】
專利的部分就談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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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算不算抄襲
這點應該是很多人會沒有共識的話題
我只能發表我自己的看法
源源的餐具在:湯匙收納到把手、掛在包包外側、湯匙叉子一套、短版叉子湯匙
都有率先它自己想出的觀點與用法,統整出一個使用情境獨特的產品
這樣的設計工作上是很花時間精力去思考驗證和改良的
比如近年很多人投入的UI/UX 使用者經驗設計
目的是為了要讓使用者更便利、或是流程順手,可說是一種思想創作
好用的方法,大家會學習參考,這可以接受
但使用情境從頭學到尾,只差在機構不一樣閃避新型專利
而且中鋼明明有派人到源源公司討論了
很明顯的知道這項產品資訊
雙方也都知道彼此的想法
中鋼應該有很多選擇可以執行
1. 放下身段 聯名
2. 買其他類似的品牌商品 ex.FlipGo
3. 大幅更改設計理念
4. 改做其他商品
卻還是做這樣的選擇......
我真的沒辦法不去推斷很高機率就是
只特意規避法律風險,其他抄好抄滿,便宜行事的抄襲
題外話,大家應該常耳聞設計業的生存環境並沒有很好
鄉民也覺得源源就是小蝦米公司,但設計業很少有更大的公司了
在國外很多厲害的商品都是以設計為武器,才做到國際市場
真心希望台灣環境也可以進步
我自己觀察,比起台灣人喜歡批判設計商品
更不如說台灣人對設計冷感,覺得能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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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什麼錯誤資訊也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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