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TVBS新聞網
2.記者署名:
※ 吳淑萍 陳志忠,陳奇君
3.完整新聞標題:
※ 「你是我高職老師」 醉漢被記過尋仇搶老師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一名醉漢,酒後騎車,認出一名騎士正是他10年前念高職的老師。學生記錯,認為老
師十年之前記他過害他被退學,要老師拿錢出來解決,搶了4萬多。老師事後了解,他是
常規問題被教官記過,自動退學,也發現他是夜校生,生活困頓,一直沒遇到能幫他的人
,因此出庭替他求情,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黑衣服的是28歲的張姓男子,他酒後騎車,路上認出這名藍色衣服的騎士很眼熟,「你是
我的高職老師」。認出老師,他不懷好意,停下車堵人,認為當年老師記他兩支大過,害
他退學,沒有畢業證書。拿著鋸子恐嚇老師,把錢拿出來。
被害老師:「我當然很害怕當下很害怕,家中還有妻小,然後他後來又叫我拿提款卡去提
款。」
老師給了身上的4500元還不夠,被押到提款機,兩萬兩萬,總共領了四萬。警方根據路人
報案趕到現場抓人。
警方vs.嫌犯:「因為我做土水的,我包包中有土水水電材料,說我拿刀恐嚇他喔,他說
他領錢給你,領4萬多現在在你身上,對啊他說他要賠償我,我沒有恐嚇他,他說有。」
學生惦記著十年之前,我認識你,你記我過。十年之後,擦身而過,竟然拿鋸子問候。
員林派出所所長林健民:「就讀某高中的時候也就是在十年前,發現這個老師記他過害他
不能畢業。」
被害老師:「生活常規比較不好而被教官記過,後來的退學其實他是自動退學。」
張姓男子去年10月酒後騎車,路上認出高職老師還搶劫。記恨10年前老師記過害他被退學
。老師說沒有這件事,他記錯了,如果有願意賠償。還透過LINE群組,跟學校同仁求證,
後來還是在嫌犯的脅迫下,掏錢領錢。張姓男子被抓之後,酒測值0.48,公共危險,和加
重強盜罪。
被害老師:「我後來去了解他的背景之後,我覺得他在人生的每一個關卡,都沒有一個人
幫助他,也許他搶到我我覺得反而是一個契機,因為我們教育的初衷,就是要幫助人讓人
變得更好。」
拿著鋸子持凶器加重強盜罪,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開庭期間,老師多次求情,表示願
意原諒學生,希望法官給他自新機會。法官審酌並未對老師未造成傷害,從輕發落,判3
年10個月,另外公共危險4個月。案件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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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