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邀17歲男生當裸體模特兒 他藉口「驗尺寸」性侵判4年
4.完整新聞內文:
侯姓男子見17歲高中男生穿制服騎腳踏車,趨前請他當繪畫裸體模特兒,先帶高中生去廁
所檢驗「尺寸」,再帶對方回家肛交;被害人向家人哭訴,由父親陪同報警。台北地方法
院審理,認定侯犯行明確,判侯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2020年7月24日上午7時許,侯在台北市捷運忠孝新生站與被害人搭訕,自稱是某藝校工作
人員,被害人誤信,答應侯充當繪畫裸體模特兒,侯即先帶被害人到廁所查驗身材、生殖
器等。
侯問被害人生殖器勃起時的長度、寬度有多少,還解釋與繪畫的比例有關係,接著要求少
年手淫,再以手機播放A片助興,對對方手淫、口交。
侯後來乾脆將被害人帶回住處,進一步要求肛交也得逞,侯犯案之後,被害人自行離開,
隨後在父親的協助下報警,檢察官偵辦,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侯。
法院開庭時,侯向法官辯稱,與男高中生發生性行為是在雙方合意狀況下而為,過程中對
方也有配合,「否則難以進行」,堅詞否認犯罪,請法官判他無罪。
不過,合議庭調查卻認為,被害人獨處於陌生的環境中,不易或不敢反抗,其事後的情緒
反應,可證加害人確實違反意願與被害人為性行為,候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
罪,應依法量刑、判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25518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