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政院拍板 直轄市與縣市議員財產申報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2-04-21 12:46:27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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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
蔡宜彣/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行政院拍板 直轄市與縣市議員財產申報需上網公開
4.完整新聞內文:
今年底是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不過直轄市議員和縣市議員財產申報不用公告上網,民眾調
閱也困難重重,再加上近期發生多起地方議員貪污、詐領公款等情況,朝野各界關注議員
財產申報應修法揭露。行政院今日(21日)院會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
20條修正草案,未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揭露,且上網公告期間
將到其喪失原申報身份後1年。
現行法規規定,直轄市和縣市議員財產申報資料不必公開上網,且必須到監察院查院,查
閱辦法規定資料不得攜帶外出,也不能抄錄、攝影、影印,引發朝野關注,呼籲應修法,
明定議員財產申報資料上網公開。
而近日在直轄市及縣市議員貪污、詐領助理費、公款等事件頻傳的情況下,公督盟呼籲陽
光法案應修法點討,讓陽光照進地方議會,斷絕黑金派系。
行政院今日院會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法務部指出,現行法規規定總統
、副總統、五院院長、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及立法委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予公告
,至於直轄市及縣市議員則無須公告。為達成本法課予公職人員財產公開透明的立法目的
,應有增列渠等人員之財產申報資料公告之必要,且公告時間修正增列應上網公告至其喪
失原申報身分後1年。
法務部也指出,現行法規規定,公職候選人的申報資料由各級選舉委員會在收受申報10日
內上網公告,考量到各候選人申報時間不一,讓上網公告日期億,且總統、副總統及縣市
級以上公職候選人在登記時雖要進行財產申報,但之後若候選人資格不符也就沒有公告財
產的必要,因此修正為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同時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
將財產申報資料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
另外,考量到公職候選人的財產申報資料若持續上網公告,並無實質意義,因此增訂相關
財產申報上網公告期間為1年。(蔡宜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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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20421/OKXQUOAAIFH5TJGZYQYBQSRE4I/
6.備註:
有政府會做事,蘇貞昌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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