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跨性女應徵櫃姐遭逼穿男制服 業者判罰30

作者: b1b2b3b4 (貓貓要喝水)   2022-04-22 00:19:51
跨性女應徵櫃姐遭逼穿男制服 業者判罰30萬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422/2H2MGSZSZRHYXEE56MFBNK6UXU/
蘋果日報 李奕緯
一名張姓跨性女應徵桃園大江購物中心內的化妝品櫃姐,在履歷性別欄填寫「男性」,卻
穿女裝面試,事後接獲化妝品代理商東方美公司主管傳訊「同意穿男生制服就可以談,堅
持穿女生制服就要說抱歉了」,張女怒檢舉業者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桃園市政府開
罰30萬元,東方美公司提告抗罰,辯稱櫃姐、櫃哥親密接觸客戶肌膚,必須以真實性別穿
著制服供客戶辨識,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業者不尊重張女性別認同,判東方美公司敗
訴。
判決指出,張女2020年8月逛桃園市大江購物中心,看到代理佳麗寶(Kanebo)等品牌的
東方美公司招募彩妝銷售人員,廣告內容稱:「誠徵~美容諮詢顧問」、「資格:具服務
熱忱、對基礎保養,彩裝有興趣者…」,張女立即聯繫應徵,先以通訊軟體LINE向東方美
公司甯姓主任提供履歷。
甯主任看到履歷,疑惑為什麼照片像是女性,但性別欄位填載男性,傳訊問:「男?」、
「完全變女的?」張女答:「對的」、「還沒完全…」、「請問此職缺有性別上的限制嗎
?」甯主任回:「是有點尷尬」、「我覺得我們見面的時候再聊好了。」
雙方相約2020年8月15日進行面試,張女當天穿著女裝前往,會談結束後,甯主任傳訊回
覆面試結果表示:「很高興認識你…我也很喜歡你的開朗,目前公司給我的回應是,你如
果說同意著男生制服我們可以談,如果堅持是著女生制服…就要跟你說抱歉了。」
張女控訴:「甯主任直接問我生理性別是否完全為男性,我都直接沒有回應,過程中沒有
問我工作經驗…也沒有問我對東方美公司的認識,問我一下薪資結構、排班、服裝…就用
通訊軟體告知我,堅持女生制服就要跟我說抱歉,但是面試過程都沒有提及制服因素,我
覺得遭受不尊重。」因此怒向桃園市政府檢舉業者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市府裁罰東
方美公司30萬元。
東方美公司不符,提行政訴訟抗罰,表示美容顧問人員需要以手接觸顧客臉部、脖頸、手
腕肌膚,甚至在美容室隱密空間接觸顧客肩頸、背部、胸部,一般消費者都會選擇同性別
的美容顧問進行服務,因此俗稱櫃姐櫃哥的美容顧問職務必須以真實性別穿著制服,供客
戶辨識,這是業務正常營運合理需要,不構成性別歧視。
東方美公司強調,他們沒有因為張女的性別認同給予差別待遇,否則甯主任早已從履歷發
現張女是跨性別者,若要差別待遇可以拒絕面試,面試時見到張女穿女裝,也沒有終止面
試或要求改換男裝,仍依照正常流程進行,面試中也已告知上班需要穿著制服,事實上,
他們公司在職的美容師至少有24人都是生理男性而性別認同女性,公司向來尊重不同性別
認同,裁罰已損害他們商譽,請求撤銷裁罰處分。
桃園市政府則辯稱,東方美公司刻意以張女是否願意穿著男性制服作為錄取條件,已是基
於性傾向的差別待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裁罰並無違誤。
法官認為,當今化妝保養品產業已屬不分性別的時尚產業,無論男女都有使用化妝保養品
照顧自己身心的需求,消費群早已不再落入性別二元刻板印象,東方美公司對張女的回覆
卻劃分「男性應著男裝、女性應著女裝」,要求與職務本質、產業性質已經欠缺合理關聯
性。
法官指出,現行法規關於性騷擾、性侵害的定義,已經是任何性別都有可能是行為人或被
害人,不能以「可能發生」的性別暴力去猜測、懷疑不同性別者,社會應積極創造打破偏
見的性別友善環境,因此東方美公司被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裁罰30萬元並無違誤,判決
東方美公司訴求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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