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總統頒布特赦令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2-04-22 11:36:12
這個案子 最高法院判決是
最高法院刑事判 110年度台上字第2177號
高等法院 第二審是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軍上訴字第2號
地方法院 第一審是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軍訴字第1號
一審士官張淯森韓豫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一年 但緩刑三年
將官韓豫平被判四年六個月個有期徒刑 褫奪公權四年
二審 罪刑一樣 但是多判了沒收犯罪所得
終審 認同二審判決 駁回上訴
這件案件事實就是 主官花防部指揮官 得知下屬政戰主任跟他的眷屬到花蓮玩
所以到海產餐廳宴請 連同自己跟被告參謀長 還有政戰主任及其家人等6人
總共花了5760元 合理來說 這筆費用有 主官行政費 可以支付
然後過程是這樣
指辦室行政官榮志忠、行政士張淯森討論後,向劉得金請示是否可改以指揮官之主官
行政費支付,劉得金原已同意,然李昀昀向韓豫平回報時,韓豫平仍執意指示
李昀昀以系爭加菜金支付系爭餐費(即含民人餐費部分),復前往指揮官辦公室向劉得金
提出建言,經取得劉得金同意,韓豫平隨即在指辦室向張淯森下達以系爭加菜金支應系
爭餐費,不需用到主官行政費之指示。之後,張淯森、陳正博、李昀昀等人,遂依韓豫平
指示,辦理下述系爭加菜金領銷事宜
政府並沒有虧待指揮官喔 明明就有主官行政費可以付掉這筆費用
但參謀長執意要用加菜金說是要幫主官省行政費 這點我是覺得很好笑就是了
簡單來講 就是從頭到尾 參謀長都知道 加菜金不能拿來就主官作為私人宴請使用
而且下面行政士也報請過用主官行政費 但參謀長堅持要用加菜金辦理
才產生了兩人刑責不同的情況
結論是 會這樣亂花相關加菜金或是慰問金的預算 在軍中根本很常見XD
真正原本發那些獎金 加菜金 或是 慰問金 很多都在官官那種狗屁宴會中花掉了
認真查起來的話 國軍可能要被關很多人 這可能才是真正特赦他們的主因
當過兵人的都知道 那些駐地主官 到底有多黑 水有多深
不過這個應該有人去捅的 不然怎麼細的帳 會被發現 真的很不容易啊XDDD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