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底下推文,罵法盲的人,到底誰是法盲!
幹!
「鍵盤法盲法官」,只會拿香對拜,別人說甚麼是甚麼.....自己沒腦子嗎?
你知道法律從哪而來?
民法從那而來嗎?
法律就是從憲法演化而來,這就是所謂的憲法是法律的母法、法律是憲法的子法!
而民法又是法律要賠償給受害者演化而來!
而大法官釋憲也就是憲法解釋內容文
所以大法官都釋憲開示了「性自主」,就算是配偶也沒有獨佔權或限制權,只有當事人有
自己做主的權利,配偶沒有另一方的性獨佔權!
所以只要通姦外遇的雙方,自願就可以(台語:歡喜甘願),跟配偶沒有關係!
配偶不能管或限制另一方要和誰修幹,你管不著!
性自主不就也包含了,不管你要約炮、賣淫、賣雞雞、賣屁股怎樣都可以不是嗎!
不然性自主權是什麼性自主權?!
不就也好比台灣是有主權獨立國家,跟對岸沒有關係一樣不是嗎!
難道說主權獨立國軍還要給對岸管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