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男「吃後不理」不付2萬伴遊費!妙齡

作者: serialhon (人生如夢)   2022-04-24 16:32:11
不滿男「吃後不理」不付2萬伴遊費!妙齡女警所謊稱遭搶下場慘
tvbs
記者/蘇憶歡/報導
發佈時間:2022/04/24 15:09
最後更新時間:2022/04/24 15:09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774712
女子和西裝男相約見面吃飯。(圖/TVBS)
新北市一名21歲馬姓女子,先前在通訊軟體上,認識一名男生,雙方相談甚歡,男生進一步
約馬姓女子出來見面,吃飯聊聊天。原先馬姓女子不答應,但對方表示只要出來,就會給她
2萬元,馬姓女子這才欣然接受。沒想到雙方當天見了面、吃了飯,男生卻沒給錢、頭也不
回離開,馬姓女子氣得向派出所報案,誣告對方搶劫。
22日晚上,馬姓女子和這名西裝男相約在新莊區近餐廳吃飯,過程中兩人也沒什麼衝突,飯
後還並肩走在街上散步。但原先西裝男說好,若馬姓女子願意和她見面吃飯,就會支付像是
「出場費」一樣的金額共2萬元,沒想到西裝男食言,吃完、聊完,人就跑走了。
西裝男不願付錢,奔跑離開現場。(圖/TVBS)
馬姓女子氣不過,認為對方說話不算話,竟然動起歪腦筋,走到附近的派出所,向警方謊稱
自己的皮包被人搶走,損失20萬現金。員警一聽,馬上協助調閱監視器,想幫忙找出嫌犯,
但依據馬姓女子提供的時間、地點,都沒看到搶劫的狀況,經再次詢問,馬姓女子才羞愧的
說,其實自己沒有被搶,而是對方講好見面要付錢,卻不見人影,才會希望能透過員警幫忙
找人。
女子涉犯誣告罪當場遭警方逮捕移送。(圖/TVBS)
由於馬姓女子最初是向警方報案搶奪,但實際上根本沒有這回事,這行為已經構成刑法171
條誣告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9000元以下罰金。員警當下就將馬姓女子依現行犯逮捕
,移送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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