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停橋上拍美景 騎士撞上喪命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2-04-26 09:40:04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李宗祐/嘉義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違停橋上拍美景 騎士撞上喪命
4.完整新聞內文:
黃姓男子去年開車行經朴子市蒜頭大橋,因車胎有異狀臨停橋梁路邊,他下車後看到橋梁
造型壯觀美景,忘我拿起手機對著橋身拍照,未料李姓男子騎車經過未注意,撞上轎車車
尾人車倒地,送醫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黃八月徒刑,緩刑三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黃男去年六月廿四日下午三時許,開車沿嘉一五七線道由南往北行駛,經過蒜
頭大橋上時,為了查看車輛輪胎是否有異狀,將車輛臨停在橋梁路邊下車察看;他一下車
看見蒜頭大橋造型壯觀,直接在路中對橋身拍照。
沒多久李男騎乘機車經過,不明原因未注意到停放在路邊的黃男轎車,直接衝撞車尾部位
,李當場人車倒地。黃男聽到撞擊聲後回頭查看,發現李男倒地受傷立即報警,但李因受
有創傷性蜘蛛膜下腔出血、創傷性腸繫膜動脈破裂等傷害,緊急送醫仍因多重器官衰竭、
敗血症病情惡化,同年七月十五日不治。
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黃男,法院依警方交通事故紀錄表等相關資料,認定黃男當場承認
為肇事人,符合自首規定,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賠償,處有期徒刑八月,緩刑三年

簡易判決書上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文規定,汽車行駛時,不得在橋梁上臨時停車;
黃男應注意上開規定,疏於注意而造成事故發生;雖然被害人李男也有過失,但黃男仍應
負過失責任,而且與李男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266435
6.備註:
違停才有人禽味啦
看到違停是不會閃喔
正義魔人在那叫什麼
4/30要開始限縮檢舉囉~啾咪^.<
(反串註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