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小弟剛剛看怪胎的時候,裡面的女主角有偷東西的習慣,然後他偷東西只是因為
強迫症的關係才偷,並不是喜歡或沒錢。
於是我就突然想到,既然是偷東西來滿足強迫症的話,那有沒有放東西的強迫症?例如去A
商店買了一支筆,然後放到B商店裡。
如果這樣做的話,條碼刷的過嗎?
阿如果刷不過的,下一個人要買,又該怎麼買?除非現場調監視器,不然沒有人知道這筆是
哪裡來的吧,大部分會認為只是條碼或機器出問題吧!
如果真的硬賣出去了,是不是點庫存的時候又會有問題?
如果真的討厭一間店,用這個方法是不是可以搞死他們忙死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