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月大男嬰發燒39度翻白眼!媽排隊1小時求

作者: PTTHappy (no)   2022-05-01 00:02:16
※ 引述《crocus (哪來的)》之銘言:
暫時依照新聞所述來初步評論「這次事件」(不涉及其他事件,因為其他事件有其他事件
的責任判斷,比如政策等等)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6月大男嬰發燒39度翻白眼!媽排隊1小時求醫救人 悲痛看兒斷氣
: 4.完整新聞內文:
這次事件主因不在政策,而在醫院臨場對於急診上門的眾多民眾的第一步輕重判斷。
搭配背景:醫學系、護理系至少不是蠢人考得上的。所以不能預設醫護很蠢所以腦筋轉不
過來而無過失,而確實有可能有判斷上的過失。
此外,我們知道台灣很多人明明自己傷、病不嚴重,也為了趕時間往急診處擠,這事實
沒錯。
: 新北一名父親出面指控,家中6個月大的兒嬰28日突然發高燒,體溫高達39.2度,全身發
: 抖、翻白眼,所以他立刻抱孩子帶到林口長庚急診,怎料醫護仍請他遵守規定排隊。最後
: ,夫婦倆等了整整1小時,發現孩子生命垂危,趕緊向醫生求救,然而男嬰急救後仍宣告
: 不治,讓父親怒控延誤治療害死人。
: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吳先生悲痛表示,當時他有告知醫護人員,兒子已經燒到快40度
: ,而且全身發抖翻白眼,但對方還是叫他遵守相關規定,到急診室外的戶外診療區排隊,
: 甚至告訴他:「很多人在掛號,不是只有你一個人在掛號!」
問題是,我們也知道,急診的「規則、規矩」不是「按照先來後到,慢來的就必須排在
先來者(即便是不嚴重只是當事人自己大呼小叫認為自己很嚴重)醫治完才輪得上」。
這個急診規矩,好像那些要誤導風向的網民們刻意不提。
換言之,當急診處第一關就是判斷相關登門要求急診者的「嚴重性」來排看診順位!
(當然,這是指上軌道的醫院的作法,如果亂七八糟的醫院就不是這樣了)
所以,承上一段所述,就算在翻白眼的嬰兒父母來到急診處之前,擠了一大堆民眾在做
PCR、或一大堆民眾中氣十足大吼大叫說「哎喲,我不行囉、醫師快來救我」云云時,
政府政策可沒叫醫師「必須按照各病患上門順序,先去看診上述排在前頭的大吼大叫者」
,不是嗎?
翻白眼的高燒嬰兒的病情嚴重性,絕對在上述排隊在先的民眾之前,不是嗎?而且這除非
是白痴才看不出來,不是嗎?而醫師、護士絕對不是白痴,不是嗎?
只要急診室內某醫師「就算正在處理」的病患「看起來一時半會還死不了」,那麼醫院的
急診規矩也應該讓該醫師先讓一時半會死不了的病患先等一下,讓其去看看翻白眼的高燒
嬰兒,不是嗎?
如果按照通常醫院的急診規矩,就算醫師、護士「忙碌處理病患們」中,眾人也明瞭、感
謝醫師、護士的辛苦,但是醫師、護士在急診就診者病情「可見的外在徵兆」第一時間的
輕重順位選擇上也該是這麼判斷,不是嗎?
排隊在先、正在就診中的大叫「啊啊啊,我好像得新冠了,啊啊啊,好緊急啊」的民眾v.
翻白眼的高燒嬰兒。有正常急診規矩的醫院的急診處醫護怎麼決定「處理順位」?
至於沒有規矩、制度、規則亂七八糟的醫院,當然就另當別論了......
所以那位「叫翻白眼的高燒嬰兒的父母去排隊」的醫護(依照經驗,應該是護士),才是
整件事很莫名其妙產生不幸的主因,不是嗎?就算退一步,是醫院的「急診規矩」這麼命
令護士需這麼判斷「你慢來就是排隊,翻白眼了也給我排隊」,那也是醫院的混帳責任。
PS.本文論述是針對這次事件的責任的初步判斷,至於先前其他事件政府防疫規定(例如哪
種類型患者使用救護車的優先性、以及公家救護車呼叫程序等等)的疏漏,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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