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CTY 2022-05-03 11:38:09https://i.imgur.com/yRNVPaS.jpg
主訴:
我於4/16於台北跟朋友看阿妹演唱會(都有做好防疫措施)
4/18在醫院報到
4/19晚間收到足跡相同簡訊(台北小巨蛋)
4/20身體不舒服 自己去醫院做篩檢
同時也提供足跡相同簡訊
然而於下午確診
同行朋友無確診
以上照片是隔離期間所傳的訊息
該位陳副院長沒有任何關懷的意思
只有責怪和預告要處分
我已經詢問
勞工局:因為還沒發生只能調解
法制局:因為跟人身自由無關不算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