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林縉明
3.完整新聞標題:
防囤積、哄抬價格 法務部:快篩劑將列防疫物資
4.完整新聞內文:
近期本土疫情持續攀升,連日確診數已經飆破萬例,快篩試劑需求量大,民眾排隊搶購,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天質詢時表示,法務部是否督促檢調單位了解,有無業者囤積或哄抬
價格的情況;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已經函請衛福部,希望把快篩劑列為防疫物
資,目前衛福部簽辦中。
根據紓困特別條例12條規定,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防疫器具、
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哄抬價格或無正當理由囤積而不應市銷售者,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面對近期民眾搶購快篩劑,曾銘宗今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近期民眾買
不到快篩劑,就算買到價格也很高,法務部有無了解其中是否涉及哄抬物價或囤積的情況
。
陳明堂答覆,督促檢調了解相關情形沒困難,法務部也已經發函給衛福部,希望把快篩劑
列為防疫物資,衛福部也正在簽辦中,會依法處理。
陳明堂說,一旦快篩劑列為防疫物資,就屬於特別條例的規範內容,刑法第251條等也可
以作為規範依據,法務必已經跟衛福部提醒過,要注意避免哄抬物價或囤積。
曾銘宗說,美國、英國等在疫情高峰期都是免費提供快篩劑,台灣既然沒辦法免費提供,
價格不可以被哄抬,請法務部後續持續追蹤,避免有心人士趁機囤積或哄抬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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鈔前部屬,現在才列入防疫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