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gusX (阿加斯.艾克斯)
2022-05-07 09:05:05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李靚慧
3.完整新聞標題:
防疫險恐釀800億賠付危機 產險業提議: 終止契約付違約金 中重症照賠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快篩陽視同確診」,在防疫政策不斷調整下,產險
業已面臨理賠七百億到八百億元的生存危機,甚至部分保戶的「健康樂透」心理,造
成醫療量能癱瘓。產險業者經多日研商,建議依民法第二二七之二條「契約成立後,
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精神,讓產險業可終止其
契約,但中重症者照賠、且退還保費並給予一定倍數懲罰性違約金;產險業者雖因此
將賠付逾一百億元,但可讓近年防疫保單引發亂象畫下句點;業者將在近日提出正式
說明,尋求各界共識。
據業界估算,逾七百萬件有效保單若以確診者二成估算,申請理賠件數達一四○
萬件,僅算確診不算隔離,以每件平均理賠五萬元計算,理賠金額就達七百億到八百
億元,各業者恐都面臨增資壓力。
業者估中重症加違約金 將賠付逾一百億
業者認為,若指揮中心能讓現行屬於第五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比照流感
併發重症模式調整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併發中、重症」,並保留於法定傳染病第
五類,僅針對中、重症給予理賠,以出險件數約七.五萬件,加計確診、隔離暨住院
日額等保障後,平均理賠七.五萬元試算,理賠約達五十六億元,個別產險業者的清
償能力應可確保無虞。
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建議,因疫情性質改變、防疫政策變更,
導致防疫保險之設計基礎已被破壞,法院得否基於情事變更原則,賦予一方變更給付
內容或有契約終止權;另外就是評議中心是否基於對價衡平性已經破壞,依公平合理
原則,對防疫保單做出衡平雙方利益之評議;主管機關可透過行政措施進行「行政減
災」,把防疫險之亂的社會成本降到最低。終止契約可能是選擇。
但他強調,產險業不能平白終止契約,必須有附帶條件,除了退還保費,應給予
被保險人一定倍數的懲罰性違約金;金管會可要求,對於終止的保險契約,在原存續
期間,如果被保險人因罹患武漢肺炎導致中重症者,應比照原契約理賠做為補償,這
樣才能回復保險應有的風險填補性質。
產險業者指出,即使是這樣,除了中重症理賠的五十六億元外,還要再損失五十
億元,但比糾紛不斷、打官司好,防疫保單也不會持續變成對賭型的「健康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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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莊家掀賭桌
其他保險以後也可以付違約金不給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