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妙齡女頭受傷竟遭男護士「觸診抓胸」!醫

作者: losel   2022-05-07 18:44:07
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記者署名:呂志明
完整新聞標題:
妙齡女頭受傷竟遭男護士「觸診抓胸」!醫院賠45萬求封口 色狼下場出爐
完整新聞內文:
1名妙齡女子因為頭部受傷被送到台北長庚醫院急救,沒想到急診室的賴姓男護理師,將
她帶往診療室,以檢查胸悶為由,將女子的衣服掀起抓捏胸部,女子認為不對勁向醫院申
訴,並向警方報案,雖醫院賠償女子45萬元,簽下保密協議,要求女子不要說出是哪家醫
院,但女子和醫院和解後,仍堅對賴男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賴男否認犯行,依利
用權勢猥褻罪判刑8月,賴男提起上訴,於高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同時與妙齡女達成和
解賠償,最後獲得諒解,妙齡女也表達不願追究,法官最後仍判他8月徒刑,但宣告緩刑2
年,以啟自新。
這起在急診室遭猥褻疑案發生在2020年9月3日下午1點多,1名身材姣好的妙齡女子,在台
北市行經一處施工中的工地時,不慎遭到異物砸傷頭,工地許姓主任立即將女子送往附近
長庚醫院急救,女子在急診室接受醫師看診後,由賴姓男護理師幫忙打破傷風針,另外也
拿單據交給陪同女子前往的工地主任,請他代為到櫃台批價拿藥。
女子在等候工地主任拿藥時,坐在急診室外休息,此時賴姓男護理師見到女子在一旁等候
,以還要再進一步檢查為由,將女子帶到急診室旁的診療室拉上拉門,房間裡僅有賴男與
女子2人,然後賴男在沒有戴上手套的情況下,將女子的上衣由下往上掀開,用手伸進胸
罩內抓捏胸部。
女子返家後,越想越覺得不對勁,認為賴男只是護理師,怎麼可以用觸診的方式,幫她檢
查胸部,因此立即向醫院申訴,認為賴男趁她身體不舒服頭昏腦脹之際騷擾她,要醫院給
個交待,同時向警方報案,醫院得知後啟動性騷擾調查,同時與女子家人達成和解賠償45
萬元,並簽定保密條款,要求女子不要再說出是哪家醫院,不過女子雖然與醫院和解,但
仍堅持對賴姓護理師提出告訴。
賴男到案後否認女子的指控,他表示,當天因為告訴人說她胸悶頭暈,且衣服上還有一點
血漬,他才好心的把她帶到急診室一旁小房間幫她清理血漬、檢查,且檢查時他僅將手從
女子的衣領處伸進去碰觸胸部上緣,並沒有掀起她的衣服用手抓捏,在做完觸診後認為並
無大礙,才請她離開。
賴男事後還拍下多組模擬照片提供給檢察官,鉅細靡遺的說明如何檢查胸悶,並說護理師
也可以理學檢查,他還強調,這個事件他做錯3件事,一是沒戴手套、二是沒叫其他女護
理師進去、三是初出茅廬太熱心,聽到她說痛就想要幫她忙,沒想到為此竟遭到不白之冤

但因女子否認當時有說胸悶,堅稱賴男是掀開她上衣將手伸入,檢察官調查後綜合考量,
認為就算是女子當下胸口真的不舒服,賴男身為護理師,應該立即向醫師反應,請醫師進
行檢查,而非是由他進行觸診,因此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將賴男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賴男仍否認犯罪,辯稱病患確實有反應她的症狀,他只是依照職責告知
需評估,但當下並未觸及任何隱私部位,因此在未密閉的空間裡,未將門簾完全拉上呈L
形,只隨手一拉直接評估檢查,也因不需接觸體液、血液,才沒佩戴手套。
然而醫院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小組人員經過1個月調查,認定賴男對女子進行身體檢查的
理由不充分,賴男確有碰觸女子上胸部等部位,且未加強告知說明,也未依正常作業程序
安排第三人陪同,不符合維護病人隱私的規範。
法官最後認定,賴男確實利用醫療關係機會,面對求診醫治的弱勢病患,為一己之私乘機
做猥褻行為,破壞醫病關係信任度甚鉅,且犯後毫無悔意,若無有效懲戒,恐會再犯,因
此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
賴男不服上訴高院,在審理期間不僅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金完畢
,告訴人也具狀表達同意撤回告訴,同意給予緩刑。法官認為判處8月量刑適當,上訴無
理由予以駁回,另外,雖然利用權勢猥褻罪並非告訴乃論罪,無撤回告訴的效力,但因告
訴人同意原諒賴男,且經這次教訓後應知警愓無再犯之虞,因此依法宣告緩刑2年。(呂
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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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507/XZ2FWVHH3NDZVOK6MH64BZ3P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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