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料,禮車公司於約定迎娶時間,竟未派遣車隊到場,新郎急如熱鍋上的螞蟻,為避免耽
: 誤迎娶時辰,緊急發動在場親友駕駛個人車輛,倉促組成迎娶車隊。
: 新郎徐男因此遭受男方親友指謫,更遭受女方親友責備及不諒解,不僅受名譽權之損害,
: 還被貼上「辦事不力」負面標籤,「人格權」受損,向禮車公司陳姓負責人要求退還訂金
: ,並提告求償精神撫慰20萬元。
當然要告禮車公司
徐男被責備也很正常
但是這是什麼時代了阿
婚禮不是兩個人一起準備的嗎
要準備的東西那麼多
即使男方忘記再去做確認
女方也要幫忙記得才對阿
為什麼現在只怪男方?
真的還莫名其妙的
喔~~
對啦
現在台灣是女權至上
女方絕對沒錯
即使真的有錯
也是男方引起的
要怪也是怪男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