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巫其倫
3.完整新聞標題:
防疫險「複投保條款」爭議 保險局:最快明天說明
4.完整新聞內文:
防疫保單之亂持續延燒,近日已有多家產險公司啟動「複投保條款」,對於相關措施是否
合乎規範,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今天表示,目前接獲訊息頗為混亂,保險局會針對是新
件及續保的舊件等各種態樣先行釐清,預計最快明天統一對外說明。
富邦產險開第一槍宣布啟動「複投保條款」,拒保重複投保者,今天新光產險、第一金產
險也已宣布跟進。但3家業者均強調,只針對在核保階段的保單,若已核保出單的保單,
就會依保險契約執行。
對於產險業者啟動「複投保條款」,保險局官員明確表示,保險公司可依核保政策決定是
否承保,若不同意承保就要退還保費,而一旦同意承保,未來出險不得依重複投保為由拒
絕理賠。
至於產險公會將公布相關理賠指引,施瓊華表示,因近日防疫政策變化快速,例如快篩陽
性視同確診,後續也可能將新冠肺炎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降到第四類等,產險公會應會盡
快發布相關指引。據悉,產險公會提出的指引預計本周應會出爐。
另,由於司法院釋字第576號解釋,明確指出人身保險契約,不受保險法關於複保險相關
規定的限制,近日不少人認為,定額給付保險應不受損失填補原則、複保險的限制。
不具名學者說明,大法官576號解釋是針對人身保險,因「人身無價」,不像財產保險可
用金錢估計價值,人身保險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也沒有類似財產保險之保
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問題,因而不受保險法關於「複保險」的限制。
但學者說,大法官釋憲的內容,是針對同時買很多張保單,不受「複保險」的限制;而此
次產險公司啟動「複投保條款」,與釋憲內容不太一樣,是基於防範道德風險,先針對「
未核保」的保單不予承保,但有承保的保單還是會依契約理賠,「業者不挑戰已核保的保
單,而是挑戰可能有風險而不承保的保單。」
施瓊華則說,人身保險本來就沒有「複保險」的主張,但現階段產險公司是核保端的問題
,針對投保狀況要評估做好KYC,根據核保評估確認客戶最高可已買到多少張,主要是為
了避免有民眾投保多家業者保單,衍生道德風險問題。
她強調,目前是界定在核保評估上,每家公司在風險篩選有額度或投保上限等,保險公司
也有建立通報系統,會去評估是否承保;而決定承保後,產險公司也就不能主張有複保險
的適用問題。也就是說,核保階段就要注意,可以承受多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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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防疫險之亂大概還會持續好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