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rekhsu (è¯éº—的天下無雙)
2022-05-16 18:34:25※ 引述《Kaoos (卡歐思)》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黃哲民
: 3.完整新聞標題:
: 夜店初體驗就撿屍!19歲乖乖男「極度自責」 誠意打動她獲原諒
: 4.完整新聞內文:
: 法官查明受害女子就醫時抽血所驗體內酒精濃度,換算成呼氣酒精濃度約為每公升1.965毫
: 克到2.065毫克,堪稱已經爛醉,但她體內的藥劑成分,卻是來自她平時因重度憂鬱症就醫
: 所領取的藥物,無法證明是高男下藥所為。
http://www-ws.gov.taipei/001/Upload/public/Attachment/011510233584.pdf
我剛剛查了一下,根據這份表上面酒精對人體的影響顯示,酒精濃度達到2.00mg/L以上的
時候,已經可能出現呼吸中樞麻痺、接近死亡的狀況,達到2.5mg/L基本上人就死掉了,
也就是這女的可能跟當場掛掉也只是幾小口酒的距離。
2.00mg/L狀況的人體大概除了還有溫度以外,跟「屍體」的狀況基本無異,這種撿「屍」
真的撿得下去喔?而且搞不好酒精耐受度差低一點可能直接現場暴斃,到時候背上的不只
是性侵更嚴重的罪刑。
再怎樣的正妹喝到2.00mg/L的狀況一定也慘不忍睹,這種精蟲上腦到這種地步是瘋了嗎?
有人知道喝到2.00mg/L以上到底是什麼樣的一種狀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