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客車「打水飄」撞分隔島 側翻路邊卡

作者: Oisiossos (LV.1初心者)   2022-05-17 09:49:08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小客車「打水飄」撞分隔島 側翻路邊卡電桿...驚險影像曝
4.完整新聞內文:
2022年05月17日 09:44
苗栗縣24歲曹姓男子,16日上午駕車行經苗栗市至公路時,因天雨路滑疑似車速過快「打水
漂」,先是失控擦撞中央分隔島,隨後再滑行撞擊路旁電線桿,整輛車翻覆在路邊,所幸駕
駛送醫後並無大礙。
警方表示,這輛由曹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由後龍往苗栗市方向行駛,行經苗栗市至公
路新川路段,因時值梅雨鋒面發威下著滂沱大雨道路地面溼滑,行駛至轉彎處輾壓到積水,
失控擦撞中央分隔島後,再滑行撞擊路旁電線桿翻覆,駕駛經救護人員檢視並無大礙。
警方現場對曹姓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為零,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初步研判是因車速過快地
面濕滑導致車輛翻覆,詳細的車禍原因,仍後續調查釐清。車禍現場由苗栗警方處理、指揮
,現場車道管制約2小時,於事故處理完成後恢復通車。
警方提醒用路人,在下雨地面濕滑情況下,輪胎很容易因抓地力不足,輪胎排水不佳而打滑
失控,法規規定輪胎胎紋深度不得低於1.6公釐,若於攔檢時檢測胎紋深度不足,須實施召
回臨時檢驗,若不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
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之罰緩及相關吊扣註銷牌照規定。
另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行駛高(快)速公路之四輪以上汽車,任一
點胎紋深度須達1.6 公釐,若深度不足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7款「輪
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處罰3,000-6,000元罰鍰。
警方呼籲,遇到下雨路段,除了要將大燈開啟外,特別要減速慢行,遇有積水路面,儘量避
開,千萬勿高速通過積水路面,避免發生產生水漂現象,如果發生水漂時,千萬不要急踩煞
車或大角度操作方向盤,要緊握方向盤穩住車輛,鬆油門,以免造成失控。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3Llh7H9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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