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滿3劑「自選居隔」 產險業:屬故意行為

作者: amilkamilk   2022-05-17 13:04:45
※ 引述 《kivan00 (Kivan)》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打滿3劑「自選居隔」 產險業:屬故意行為
: 時間: Tue May 17 12:41:52 2022
:  
: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  
: 2.記者署名: 李靚慧
:  
: 3.完整新聞標題: 打滿3劑「自選居隔」 產險業:屬故意行為不理賠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0+7」新制今(17)日上路,打了3劑疫苗的確診者同住家人「得免除」居家隔離,但並
: 未強制。產險業者指出,如果保戶自願繼續接受隔離,在保險理賠的原理上,將視為「故
: 意行為」,產險業者不會給付隔離補償。
:  
: 防疫指揮中心昨日宣布「0+7新制」17日實施,原本確診者的同住家人必須強制居隔,但
: 新制實施後,若同住家人已打滿3劑疫苗,可以不必居家隔離,而是採「7天自主防疫」。
: 不過,指揮中心也隨即解釋,打滿3劑但仍想繼續隔離的民眾,只需要在確診家人填報時
: ,「不勾選」完成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選項,還是會收到居隔單。
:  
: 產險業者指出,能夠理解指揮中心為了兼顧防疫與維持經濟正常運作的苦心,也能理解各
這應該完全站不住腳吧
故意行為要被保險人自己的行為才算
今天確診者自己依據政府的表單回報
過程中應該不用家人的同意
就可以自己送出資料
換句話說故意行為頂多存在確診者身上
但確診者又不是契約相對人
對於被保險人,他根本沒有任何要被隔離故意行為
這個去法院吵保戶贏面大
到時候傳確診者出來作證
說送出調查單的時候沒有問被保人
是確診者自己依據政府表單勾選的
這樣保險公司要怎麼舉證「被保險人」是故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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