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777300 (su35s)
2022-05-17 13:13:39我記得保單商品要金管會審查核准方能上市販賣?
這次防疫保單理賠事件中,很明顯金管會並沒有實際監督審查商品風險,導致保險公司的
防疫保單超過保險公司能負擔的上限,應負擔40%的責任?
這些費用應該由金管會此次相關官員的退休金與本俸中扣列以示負責才對?
但保險公司只顧賺錢並沒有考量足夠的風險意識,也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因之一,應承擔
60%的責任?
保單是保險公司設計的商品,保戶只是按照商品標價購買,責任應由保險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