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滿3劑「自選居隔」 產險業:屬故意行為

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2022-05-17 13:50:59
※ 引述《Makubex82 ()》之銘言:
: 昨天指揮中心的說法
: 指揮中心說明,打完3劑仍可以選擇「3+4」,確診者在填寫回報系統時,在填入接觸者相
: 關欄位時,會需要填入該位接觸者是否「打過三劑疫苗」(勾選此項目將採自主防疫,不
: 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選項,將被系統自動列為「7天自主防疫」對象,不會開立居家
: 隔離通知書,如果民眾已接種追加劑,但仍想採取「居家隔離3+4」,就不要勾選該欄位
: ,因此民眾仍有機會領到隔離金。
: 說完保險公司就不認帳
: 肯定要你附上疫苗施打證明
: 然後隔離就不理賠了
打滿三劑選3+4隔離
保險公司認定是是故意行為
那未打滿三劑會不會算也是故意行為?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怎麼樣都領不到隔離金了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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