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talvlu (pital)》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黃敬淳
: 3.完整新聞標題:
: NCC 將推兩新法!Netflix、IG、Dcard 或列管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2/05/26 14:14
: 文/記者黃敬淳
: NCC 最新公布 OTT 新的專法草案「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確認將會納管各大 OTT 業者
: ,包括 Netflix、LINE TV、CatchPlay,以及中華電信 Hami Video、台灣大哥大 myVide
: o 和遠傳 friDay 等平台,都將一次列管。
: 本次的新法案除了因中國 OTT 業者已不能在台從事商業行為、無監管問題而沒有納入,
: 也排除了 Facebook、YouTube、Instagram 等由用戶自行發布內容的社群平台,但其他社
: 群平台,包含 Dcard、PTT 等,將會在之後的另一項專法「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中規範
: ,但各類社群平台是否全數納入,以及如何規範,則仍待詳細內容公布,時間點預計為 6
: 月底。
: 在 OTT 專法方面,較大的變化包括從業者自願登記,改為行為管理,業者義務也會層級
: 化,分為一般義務和特別義務,在特別義務部份,則會公告應遵守的大型業者清單,主要
: 包括需符合台灣內容產製規範、需加入自律組織等,至於一般中小企業式 OTT 服務,則
: 主要遵守一般義務即可。
: 一般義務的內容,則包括需揭露基本資料、境外業者在台需要指定代理人,此外若內容有
: 侵犯著作權的情況,主管機關最重可要求網路業者停止提供通訊服務,形同斷網。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pse.is/47werb
: 6.備註:
我們先看看已經被玩壞的社維法,現在都是抓一些"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至於公共安寧怎麼定義,政府說了算。
那麼新法上路後的規範、詳細內容裡只要有任何一處沒辦法被定義、政府說了算的規則,
主管機關最重可要求網路業者停止提供通訊服務。
法律專家小組肯定會滿足大眾的期待,來維護台灣的網路資訊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