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店隨機殺人案 他一刀刺死無辜孝子判無

作者: losel   2022-05-27 19:02:58
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署名:林孟潔
完整新聞標題:新店隨機殺人案 他一刀刺死無辜孝子判無期定讞
完整新聞內文:
2022-05-26 16:03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男子王秉華與妻子吵架後洩憤,在新北市持料理刀隨機刺死在路旁等姊姊的林姓男子,經
妻子勸說才停車報警就逮,一審認為他受迫才自首,依殺人罪判死刑,但二審認定他自首
讓警方迅速破案,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王2020年3月13日晚間和妻子在新店IKEA購物後,邀妻子到附近吃晚餐,妻子不願,夫妻
在車內發生口角,王忽然拿起料理刀走下車,一刀刺進路旁機車上等姊姊下班的林姓男子
後背奪命,他行凶後開車離開,經妻子勸說停靠路邊,由妻子報警,等待員警到場。
王否認殺人犯意,稱患精神疾病,與妻子吵架後「腦袋一片空白」,案發後自首;一審認
為他殺人後「因情勢所迫而不得不自首」,不符自首要件,判處死刑。
王上訴主張是自首,律師說一般人吵架不會殺人,王犯案可證明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且
未達最嚴重犯行,不應判死,還說王讀書時當過「小老師」,不全然是壞學生,因家庭不
健全,沒受到幫助而濫用酒精及大麻。
三軍總醫院醫師精神鑑定指出,王具反社會人格特質,青少年及工作時有衝動傾向,但沒
有精神障礙,王將症狀講得比較嚴重。
二審開庭時,林母哭求法官判死,希望法官是最後一道防線,讓大家有安全的居住環境。
林姊則激動地說,無法接受繳稅養作奸犯科的人,要求法官及王的律師不要踩底線,為了
該不該判死「砍價」,還向王說「給你機會投胎」。
林父說兒子很孝順,除當兵外都在他身邊學木工,發生悲劇後「家庭都破碎了」,且阿公
疼孫,兒子被殺後,健朗的老父親6個月後抑鬱而終,他1年內失去兩個至親,希望司法還
他公道。
二審認定,王行凶時有足夠辨識能力,不適用刑法不罰或減刑規定,但王自首讓當時在案
發現場勘查、詢問路人的警察可「迅速破案」,節省訴訟資源,符合自首減刑。
二審判決指出,無期徒刑可與社會長久隔離,收懲儆之效而達社會防衛目的,藉由「忍受
對自由渴望」、「良心自責煎熬」對罪行負責,改判王無期徒刑。
王和檢察官均提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雙方上訴,全案定讞。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342833
備註:
藉由「忍受對自由渴望」、「良心自責煎熬」對罪行負責,改判王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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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秉華的「良心自責煎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重訴字第 7 號刑事判決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109年4月22日北所戒字第10908002530號函暨
所附被告(王秉華)與許○○間之接見錄音光碟及譯文
王秉華與許○○於109年3月24日接見時談到此次新聞事件時,王秉華竟仍說:
「我有看到我自己的報紙,好帥......他選的是恐龍的那一張,最高的那一張....」
而當許○○稱:「你的IG和Facebook我都幫你關掉了」,
王秉華甚至回:「蛤?不要關掉,我要增加粉絲......出去玩我就要開始發文」等內容
被告與許○○談及該如何對外向記者陳述時,雙方應答略以:
許○○:反正你看到記者就說對不起,你知道錯了
王秉華:然後我堅持我沒有殺人,我是停在路邊看到刀和行車紀錄器才知道我殺人......
許○○:對,最好是這樣子講,可是我不知道你精神鑑定會不會過耶,你知道我的意思喔

王秉華:我演神,我很會演,反向操作
王秉華於109年4月7日仍向許○○表示:
「我相信是2、3年(按指本案何時出監),現在新聞已經報出來了判8年......
然後自首減半,已經蓋過去了,都被大新聞蓋過去了,以下簡稱刺青哥啦,
他們那一房看報紙判8年,報假釋4年多就出去了,如果自首再減半......
我出去要走8+9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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