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新聞
2.記者署名:
黃羿馨
3.完整新聞標題:
天虹科技副總撞死人!爆關說找警官「陪做筆錄」 新竹縣警局懲處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縣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涉嫌過失致死案引發外界嘩然,新竹縣警察局今天(28 日)
下午召開記者會還原真相,並公布相關幹部懲處名單。督察長王立德表示,新埔分局長林
英煌於受刑事警察大隊吳姓副大隊長請託,陪同車禍肇事者製作筆錄一事,因思慮欠周,
導致社會大眾觀感不佳,予以行政懲處申誡 1 支,至於公務群組轉傳肇事者聲明,公關
科長嚴永銘予以行政懲處申誡 1 支,公關科業管副局長許豐統監督不周,予以劣蹟註記
。
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上周三(18 日)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害戴姓騎士閃避不及遭撞、
送醫搶救 2 天後不治,家屬控訴羅男找警察局高層陪做筆錄,還指出警員筆錄問:「父
親有無自殺傾向?有慢性疾病?」讓家屬感到委屈氣憤,事後警察局公關科還在媒體群組
幫忙傳送羅男聲明稿,面對外界質疑和止不住的怒火,新竹縣警察局也公開說明,並還原
經過。
新竹縣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表示,經調閱監視器影音、並訪談相關人員,新埔分局長林英
煌當天(20 日)輪休,受刑事警察大隊吳姓副大隊長請託前往派出所,但過程中未曾與
死者家屬接觸,也未干涉警員辦案,唯所為仍欠周詳,致社會大眾觀感不佳,警察局已予
以行政懲處申誡 1 支。王立德也強調,關於製作筆錄爭議部分,經檢視派出所駐地監
視器影音,承辦警員並未詢問家屬死者有無自殺傾向,而是依內政部警政署所律訂的交通
事故筆錄格式,詢問死者:「是否有生病?是否因生病服用藥物?」等情形進行釐清,尚
無不當。
此外,警察局公關科在公務群組中,代轉傳肇事者聲明書,並非透過肇事者取得,是由警
察局副局長許豐統經友人提供後,交給公關科作為平衡報導之用,但公關科長思慮未周,
誤以公務群組發布,遭致非議、影響警譽,警察局也予以行政懲處。
王立德強調,警察局幹部未能以身作則,造成社會大眾觀感不佳,警察局深表歉意,除已
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並將落實檢討策進,杜絕類似案件發生。
新竹縣警察局幹部懲處名單:
1、分局長林英煌,處事不當,影響警譽,經查屬實,依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第 6 條
第 4 款規定處事不當,影響警譽」,核予申誡一次處分,以資警惕。
2、公共關係科長嚴永銘,失慮欠周,指衍生負面輿情,影響警譽,建議依警察人員獎懲
標準第 6 條第 4 款「處事不當,影響警譽」予以申誡一次,以資警惕。
3、公共關係科業管副局長許豐統監督不周,爱予劣蹟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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