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
石秀華、魏斌、尤聰光
/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派出所所長新勤休制 基層嘆道德勒索:「警官變義警」
4.完整新聞內文:
警政署5月試辦派出所所長每日勤務至多12小時新制,律定所長只要上班12小時,離所下
班時段,副所長或第二副所長代理,勤休新制試辦4周以來,城鄉兩樣情。高雄有所長被
長官「道德勒索」,下班仍留轄區待命,嘆「警官變義警」。屏東、台東各有41、15個所
試辦,所長認為,落實代理人制度能讓工作和生活更平衡。警局表示,將彙整各單位意見
呈交警政署。
派出所所長過去採責任制,上完12小時的班,仍待在派出所或轄區,以保持機動性。警政
署通報全國各警察機關5月1日起,試辦所長每日勤務至多12小時勤休新制,規定所長每月
最多報領60小時加班費,讓以往原本每天12小時上班時數外〈其中4小時可報超勤〉,其
餘值日在所的時數都可以列入半年的內部管理時數報獎勵,不再有「以時數換功獎」機制
。
新制上路將滿月,高雄不少所長叫苦連天,有人點出癥結說,有分局長不放心沒所長坐鎮
,挾長官之姿說「轄區平安無事可照新制,有狀況最好趕回來處理」,分局長口中所謂的
狀況,可能只是雞毛蒜皮之事,有所長迫於長官要求,犧牲下班時間在所待命,成了無薪
可領的「義警」。
高雄資深所長則指出,若是在偏鄉服務的派出所所長,以往上完12小時勤務後,若下班時
間在深夜,多數人選擇在派出所睡一覺才離所,但新制要求所長下班即離所,若轄區半夜
發生狀況,被長官緊急以「召喚獸」叫回,又得從市區趕回偏鄉,若當月已值勤超過60小
時,不得報領加班費,等於做白工。
也有所長表示,分局長官對所長「道德勒索」存在一天,新的值勤制度永遠不可能「正常
」實施,最終犧牲的永遠是所長。
臉書「靠北Police」也有基層警發文投訴,指在偏遠小型派出所,人力少,主管有時排10
小時,不是12小時,只是把可以領加班費的2小時,改成空班兼備勤,也就是俗稱的「暗
班」,就是你下班,派出所有事,還是你要受理,因為人沒變多,但工時要減少,靠,表
面上工時減少有屁(用),一樣影響到健康,「把檯面上的變成檯面下的就算了,還少錢
,這真的是爛制度」。
高雄市區所長事務繁重,許多人感受不到新制上路後,讓工作減壓的善意。屏東、台東所
長則認為有感,屏東市民和派出所所長林東禾說,新制加班以60小時為上限,較往常少10
多個小時,休息時間增多,該所代理人制度很落實,副所長盡責,他休假安心,也能調整
工作壓力。
台東大武警分局一名副所長說,台東勤務比六都單純,12小時上班新制運作算順暢,對家
庭、身心健康有助益。成功警分局一名所長表示,過去一天24小時在所內,給下屬壓力也
大,新制上路後,下班不在所內,同事遇問題可打電話找人,不用整天綁在派出所。
屏東縣警局行政科長黃榮山指出,新制長遠來看利大於弊,只要人員補齊,落實代理人制
,可在高壓工作中獲得適度休息,任何制度施行非一蹴可幾,初期不適應都可預期。
高雄市警局指出,試辦新制迄今,多數正副主管反應良好,除非轄內發生重大治安、交通
、天災等事件要返所處理,其餘勤休正常,新制運作會愈來愈上軌道。市警局並表示,該
制度試辦至5月底,試辦結束後,會彙整各單位意見,再行討論後,會向警政署提出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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