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被班長糾正 新訓菜鳥嗆「衣服脫下來

作者: rpg (rpg)   2022-05-31 14:38:05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彭健禮
3.完整新聞標題:不滿被班長糾正 新訓菜鳥嗆「衣服脫下來打」欲揮拳被送辦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周姓男子入伍到苗栗縣斗煥坪營區新訓,因動作不正確被班長糾正,
竟不爽地脫下軍服嗆「不然衣服脫下來打(台語)」,並作勢要朝班長揮拳過去,
經營長阻止,才未爆發肢體衝突。周男被軍方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送辦,
一審被判6個月;他認為判太重,以有精神疾病為由上訴,
二審法官訓斥「服從命令為軍人天職」,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不得上訴。
周男於2020年1月2日下午4點許,在斗煥坪營區司令台前集合
實施新訓開訓典禮預演時,因動作不正確,被潘姓班長糾正,他竟脫下身上軍服,
嗆班長「不然衣服脫下來打(台語)」,即作勢要揮拳攻擊班長;
在部隊後方的郭姓營長,聽到吵架聲,上前攔阻在2人之間,才未爆發肢體衝突。
案經苗栗憲兵隊調查,周男坦承不諱,核與潘姓班長、郭姓營長及其他新兵證述相符,
認周男涉犯陸空軍刑法之對長官施強暴未遂罪,將周男移送法辦。
因周男坦承犯行,並與潘姓班長達成和解、道歉並賠償,班長也表示願意原諒,
同意給予緩刑宣告等,苗栗地檢署偵查後,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並建請法院從輕量行,並視情形給予緩刑之宣告 ,以啟自新。
不過,苗栗地院簡易庭審理,發現周男前因傷害案件,
於2019年經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
甫於2020年2月5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不符緩刑條件,判周男6個月徒刑。
周男認為判刑太重,以自身有精神疾病為由上訴。
但二審苗栗地院合議庭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應予維持,
且醫院精神鑑定報告結論也指出,周男於此案犯行當時,並無因精神障礙,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或致其辨識行為違法
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之情形,故無減輕刑度之事由。
且法官認為,
服從上級長官命令為軍人天職,周男甫入伍受訓,自應恪遵軍法與軍紀,
然其因動作不切實,遭其建制班長糾正後心生不滿,不僅對其班長出言不遜,
且作勢攻擊,挑戰軍法及軍紀之狂妄態度,非法律所能容忍,
況軍令倘無法貫徹,將導致軍隊成為烏合之眾,豈能保護國家及人民安全,
周男違法亂紀之行為,客觀上何來有情輕法重,令人同情憫恕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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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陸軍步兵206旅周姓二兵在開訓典禮預演時,
因姿勢不正確遭潘姓長官糾正,可當場他非但不調整,惱羞脫衣服嗆聲要打班長
大部分人想打也不會在裡面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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