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0779Y (不用十年就是一條好漢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台北東區逛街遭「隨機攻擊」警員未到場 分局認違失將懲處
: 3.完整新聞標題:
: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內文:
: 有民眾投訴26日晚間18時左右,他在忠孝東路4段181巷與敦化南路一段161巷口突然遭到
: 陌生男子當街從後方攻擊,結果造成額頭、身體多處擦傷。歹徒攻擊路過民眾,並拉扯民
: 眾背包,造成手機和雨傘被丟在路旁,王姓民眾事後到轄區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報
: 案,警方已調閱監視器展開追查
: 由於被害人指稱,當時遭陌生人從後方攻擊毆打,過程中歹徒還拉扯他的後背包、丟棄雨
: 傘和手機,案情十分詭異。警方雖然接獲民眾報案並依規定受理,但大安警分局督察組也
: 接獲被害人檢舉,認為受理警員未依規定派警力到場勘查,過程未依「110受理報案派遣
: 警力原則」督察人員認定處理警員有疏失,將依規定懲處相關人員違失責任。
: 敦南所警方表示,目前擴大調閱監視器已經鎖定涉案人身分,警方有信心在近期內破案,
: 目前正蒐集相關犯罪跡證,現已全力緝捕惡意傷人的歹徒到案說明。警方也貞針對轄區易
: 滋事處所、路段,強力實施檢盤查巡守勤務作為,對於酒醉鬧事、聚眾鬥毆等不法情事,
: 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261654
: 6.備註:
: 暖
別家報導提到為什麼敦南所沒有立即派員前去:
他們剛好有別的案子正在處理。
====以下是新聞內容====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2205/202205302081413.html
https://youtu.be/f3wtJJtwXyk
2022/05/30 13:25
華視新聞 黃品瑄、張俊譓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東區街頭,發生隨機攻擊事件!一名王姓男子下班途中,突然被陌生男
子瘋狂毆打,不但受到驚嚇,額頭上也破皮紅腫,但他打電話到案時,員警說因
為有案子在忙,無法到場,而是請被害人自己走到派出所報案,對此警方坦承,
確實有疏失,將會依規定懲處相關人員。
黑衣男子突然發狂,看見路人走過去就衝上前,不但搶走雨傘,還朝被害人頭
部瘋狂攻擊,最後乾脆把他的後背包扯下來,繼續往身上砸,手機雨傘都被摔壞
丟在路邊,陌生男子才肯善罷甘休,裝作若無其事的離開現場,被害人王先生說
:「我就一直死命想護著自己的頭,那就是也沒有看到真正是誰攻擊到我。」
王先生額頭明顯破皮流血,就連雨傘都整根歪掉,但當他打電話報案時,卻得
到警方這樣回應,被害人王先生說:「那其實當下他們是說,他們手上有一些案
子,那沒辦法在即時的時間內趕過來,那他是希望我親自自己,走去敦南派出所
。」
這起隨機攻擊事件,就發生在26日晚上6點多,台北市東區的敦化南路一段上
,被害人完全不知道,為何剛走出來,就被一名陌生人二話不說的攻擊,過程中
沒有人上前幫忙,也不敢繼續追上前詢問,就怕嫌犯有更激烈的舉動,沒想到連
警方都不到場,他只能帶著傷勢徒步走1、2公里,才終於到派出所完成報案。
大安分局副分局長左慧中說:「員警雖有受理報案,但是處理過程沒有依照,
110受理報案派遣警力,原則到達報案現場,確實有違失,本分局將依規定來,
懲處相關人員的違失責任。」警方強調對於員警與報案人,溝通產生誤解的部分
會確實檢討,也已經掌握嫌犯身分,只是受害當下沒見到人民保母,確實讓被害
人心寒,而嫌犯到現在還沒落網,也不免讓其他民眾擔心,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
個攻擊目標。
====以上是新聞內容====
我的補充說明如下:
經查閱地圖,案發地點到敦南所的路程約1.2公里。
而看完之後,我只想問一句:
假如我為了不讓他繼續攻擊我而還手,
或為了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將他視為現行犯加以逮捕而把他打倒在地,
是否仍可能被視為「互毆」而被追訴傷害罪,
從而無法獲得刑法23條「正當防衛」或24條「緊急避難」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