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醫值班消失1小時 害病患錯過急救時間

作者: skn60694 (入聲)   2022-06-02 19:52:59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李奕緯/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女醫值班消失1小時 害病患錯過急救時間淪植物人!下場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衛福部桃園醫院卓姓女醫2016年2月27日傍晚值班時無故離開病房,病患吳姓男子突然胃
部不適無法喘氣,護理人員嘗試聯繫1小時,卓女才趕回醫院,導致吳男錯失救治黃金時
間,因缺氧性腦病變而成為植物人,吳男家屬提告後,和桃園醫院以600萬元和解,桃園
醫院再對卓女提告,要求分擔600萬元的21.4%,即賠償128萬餘元,卓女甩鍋辯稱她沒有
給付義務,但台北地院認定醫院要求卓女分擔21.4%的責任合理,判決卓女賠128萬餘元。
判決指出,卓女2016年2月27日下午5點至7點被排定值班,應留守在醫院病房,她卻無故
擅離職守,離開病房現場,又沒有保持聯繫暢通,1名吳姓住院病患突然胃部不適無法喘
氣,護理人員緊急聯繫卓女卻聯繫不上,吳男最後因為缺氧性腦病變成為植物人。
吳男家屬事後提告,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再對卓女及桃園醫院求償3816萬餘元,訴訟中
桃園醫院與吳男家屬協商和解,給付家屬600萬元慰問金,2019年5月調解成立,桃園醫院
隔年內部會議認定,600萬元慰問金之中,卓女應該負擔21.4%即128萬餘元,隨後桃園醫
院提告卓女求償128萬餘元。
卓女抗辯,她在刑案偵查中已獲不起訴,可見她沒有任何醫療疏失,而民案和解書上載明
要給付600萬元的是桃園醫院,可見她沒有任何給付義務,桃園醫院決定600萬元和解也從
未經過她的同意,事後內部會議決定她應負擔21.4%無理由,請求判決免賠。
法官審酌醫院24小時均有住院病人,為照護病人安全,設有值班醫師制度,值班醫師自有
在值班時間內維護病房內病人生命安全的義務,桃園醫院內部也有明確規定,值班醫師接
到護理人員電話後應於20分鐘內到場,但卓女案發當天過了1小時才趕回,據此認定卓女
確有違反工作規則,應負賠償責任,而醫院決定600萬元和解以及卓女應分擔21.4%,也不
必要經過卓女同意,判決卓女須賠桃園醫院128萬餘元。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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