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確診亡快速火化?陳時中:24小時內「通報」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22-06-02 23:00:04
※ 引述《wirewool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台視
: 2.記者署名:
: 責任編輯/朱怡玟
: 3.完整新聞標題:
: 確診亡快速火化? 陳時中:24小時內「通報」而非處理屍體
: 4.完整新聞內文:
: 有醫師在臉書表示,COVID-19染疫不幸死亡者,強制在短時間火化已經不必要了,他認為
: 台灣社區遍地都是病毒了,何必強制遺體快速火化?讓家人失去見最後一面、送最後一程
: 的機會。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天強調,COVID-19屬於第5類傳染病,按規
: 定是要在24小時內要通報,而非在24小時內處理屍體。
部長,這鍋你不背,我能理解...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規定:
https://i.imgur.com/VwkPVJP.png
死者家屬對於經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染患第五類傳染病之屍
體應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入殮並火化。
確實只有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要在24小時內火化。
COVID-19屬於第五類傳染病,
只要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內火化即可。
But...問題就是在於,
你衛服部沒有公告期限啊!
你衛服部沒有公告期限啊!
你衛服部沒有公告期限啊!
證據列舉如下:
這是台北榮民總醫院的公開資訊:
https://i.imgur.com/YA1w0l0.png
2. 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遺體雖未訂有明
確火化期限,但依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第 13 條規定,對於疑似
第五類傳染病患者之遺體,應儘速處理。故仍建議應儘速火化為
宜。
PDF檔的下載連結:
https://tinyurl.com/3n26ka92
該公開資訊明確指出,
衛服部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遺體,
未訂有明確火化期限!
未訂有明確火化期限!
未訂有明確火化期限!
故依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第13條規定,
仍建議應儘速火化為宜。
再來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第13條:
https://i.imgur.com/y9yfj1e.png
前項屍體,如係因疑似第一類傳染病或第五類傳染病所致者,應先以具防護功能之屍袋包
覆,留置適當場所妥善冰存,並儘速處理。
按第13條所述,第一類與第五類傳染病的處理方式,
可以理解成,應為類似或相同處置吧...
衛服部身為主管機關,未善盡公告期限之責,
難怪底下的台北榮總只能自主應變啊...
(VGHTPE是台北榮總,證明如下)
https://i.imgur.com/03Zf7QA.png
台北榮總都尚且如此了,
更何況是全國各地方政府與醫療院所...
以下是衛服部發給護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公文:
https://i.imgur.com/NpDYxaZ.png
https://i.imgur.com/vmu9goS.png
(三)遺體裝入屍袋後,不可再打開,且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
定儘速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深埋。同時,為減
少風險,建議於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
火化。
PDF檔連結如下:
https://tinyurl.com/p9zyz2d4
同樣只寫到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儘速火化。
請衛服部明確說明,"儘速"的定義...
不要疫情至今都超過兩年了,
結果大家都還只能揣摩上意、摸著石頭過河。
現在遇到狀況問你,就一推二五六。
輕描淡寫地回應:
按規定是要在24小時內要通報,
而非在24小時內處理屍體。
╮(╯_╰)╭
解決問題啊!!! 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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