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狂叩盯梢前妻 跟騷法首起羈押
2022-06-04 04:30 聯合報/ 記者林佳彣/宜蘭報導
張姓男子為與前妻復合,在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當天,用手機狂叩前妻二四○多通、打L
INE電話五十多通干擾,還在工作場所外長時間盯梢,甚至傳送「抓不到你誓不為人」
等恐嚇訊息,警方獲報逮人,宜蘭地檢署前天依跟騷法向法院聲押張男獲准,也是跟騷法
施行首起羈押案例。
「跟蹤騷擾防制法」是去年四月屏東女子遭糾纏擄殺後,由朝野立委加速立法進度,去年
十一月十九日三讀通過,十二月一日總統公布,今年六月一日施行,希望對受困於跟騷侵
擾和威脅的無助婦女,提供較周詳的法律保護。
檢方指出,跟蹤騷擾、性侵害、家庭暴力是聯合國同列為全球婦女人身安全之三大威脅,
為防範跟蹤騷擾行為,跟騷法有八大態樣類型、包括監視跟蹤、盯梢尾隨、威脅辱罵、通
訊干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有害名譽及濫用個資,若有反覆實施之虞,檢方可聲請羈
押。
檢警調查,張男為謀與前妻復合,六月一日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瘋狂撥打行動電話超
過二四○通、還有五十多通LINE電話,甚至在被害人工作地點外,利用車輛進 行長
時間盯梢、守候,強求被害人與其見面。
警方獲報前往告誡,張男雖曾短暫離開,但沒多久又折返守候,因無法與前妻見面,張男
不斷用LINE傳送「你讓我等快一天」、「不用叫警衛來看」、「就是要押你」、「抓
不到你誓不為人」、「不殺你不甘心」、「把你拖去遊街」等威脅訊息。
據調查,張男前天晚上還跑到前妻的住處門口,丟擲玻璃飲料瓶碎裂滿地,令被害人心生
畏懼;警方獲報逮捕張男,詢後移送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為,張男涉犯刑法恐嚇罪、跟
蹤騷擾等罪,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審酌後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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