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還記得辣個新聞嗎
辣個女主角好像在台中豐原.....
不是同一個人吧.....
台中出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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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豐原李姓男子3年半前在咖啡廳喝茶,鄰桌吳姓女子突然對他猛拍照,質疑「你在跟蹤我?」李男不予理會,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1個月後又3度遇到她,拍照質問「跟蹤我」。李男改變作息,去年7月還是被吳女撞見,攔人拍照質問,「你跟蹤我3年」,他氣得回罵「神經病」挨告。今年5月他丟垃圾又與吳女擦身而過,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1500元,他委屈地說,倒垃圾被警察罰,真是莫名指控又諷刺。
李男挨罰後,回家都故意繞路,今年7月15日買完豆腐,回家途中還是遇到吳女,對方又再提告,但警方沒罰李男,他總計被吳女告3次。
60多歲已婚的李男是「全職家管」,50多歲吳女從事服務業,兩人都住台中豐原,住處距離1至2公里。裁定書指出,李男被警方罰1500元後,向法院提出的異議說,自己生活習慣固定,上午陪媽媽散步復健,下午到「異人館咖啡廳」喝茶看報,或到家樂福買菜購物。
李男說,2018年大年初七,他在異人館喝茶時,吳女走來劈頭就問,「你認識我嗎?」他回說,「不認識」,吳女卻持手機猛拍照質問,「你跟蹤我」,他懷疑吳女精神異常,沒理她。
事隔1個月,他又在異人館與家樂福3度遇到吳女,發現她似乎守在賣場門口,對他肆無忌憚拍照,質問「你跟蹤我」,李男懷疑吳女跟蹤他,再栽贓誣指他「跟蹤女人」,他只好改變購物時間,從家樂福轉移到愛買,但之後在愛買門口又見到吳女一次,他迅速轉彎離開,吳女沒看到他。
李男說,之後一段時間沒再遇到吳女,正慶幸擺脫陰霾,去年7月30日他在愛買購物,結帳正要離開,吳女從賣場門口追出,指責「你跟蹤我,太可惡」,李男情緒也爆發,反問「整個豐原都是妳家嗎?」辱罵「王八蛋」、「去吃藥」,吳女控告公然侮辱罪,台中地院判他罰金3000元。
李男質疑,他比吳女先到賣場且先結帳,「是她跟蹤我,再栽贓我!」吳女指控跟蹤部分,豐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認為證據不足,沒有對李男開罰。
李男的惡夢尚未結束,今年5月4日下午,他倒垃圾時竟在路口遇到吳女,她事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拍到兩人擦身而過,並非一前一後,但將李男依社維法的「跟追(跟蹤)他人」罰1500元。
李男向台中地院提出異議,指自己太冤枉,丟垃圾用最短距離行經路口,也會被警察處罰,「太諷刺了」,法官認為,路口是大家都能自由通行之處,兩人「偶遇」並無反常,監視器也顯示兩人擦身而過,李男沒有尾隨、盯梢、守候等行為,撤銷警方處分。對此,豐原派出所說,尊重法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