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uevera (人生若只如初見)
2022-06-05 09:14:31其實這題問得不錯
因為是調解離婚 所以其實是可以雙方喊價的
至於推文提到什麼法條什麼分配財產
那些都是法庭上加加剪剪數字的問題
畢竟現在是Jash 急著離開這場婚姻
急的人本來籌碼就要讓利一點
這是人性
照理來說安柏的律師 應該最少最少
要以傷害毀損的民刑撤告
還有最重要的保密責任 來換簽字合意離婚
我很訝異影片中 Jash說 絕對不會撤告
也要繼續拍家暴的影片
然後又說安柏在調解現場大亂大鬧
感覺安柏沒有請律師或者代理人
讓自己退居二線止血 由其他人代為說情談判
變成自己在那邊感情用事 亂扯亂鬧還亂簽名
一個人怎麼妥善明智處理人生問題
會是很重要的課題也考驗每個人的智慧
專業的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