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孫英哲、魏嘉良
3.完整新聞標題:
腳骨折躺擔架轉院 隨車救護員竟趁他不能動「手伸褲內撫下體」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Poj9aFI.jpg
張姓男救護員過去就有摸男友人生殖器紀錄,這次竟趁病患骨折躺擔架不得動彈,又伸手
入褲內撫摸下體猥褻。資料照片/非當事人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一名男病患去年9月間從台南新樓醫院轉院回新竹,搭乘民間某救護車行經國道北上嘉義
路段,隨車的張姓男救護員竟趁病患骨折,躺在擔架上不得動彈,恣意伸入褲內撫摸下體
,猥褻得逞。男病患不甘受辱,事後向國道警察報案,經調閱車內監視器影像,確認犯行
並告上法院。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張男也曾因碰觸男性友人生殖器遭訴,和解竟又再犯,已
犯乘機猥褻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中指出,男病患右腳骨折需平躺在擔架床上,去年9月中搭救護車轉院回新竹途中
,於國道1號北向281.4公里新營服務區至嘉義交流道路段,及後續行車至竹科交流道出口
前,連續遭張姓隨車救護員徒手伸入褲內撫摸陰囊,並以手指摳弄龜頭及套弄生殖器猥褻
得逞。
https://i.imgur.com/rZd6X2e.jpg
張男過去就有偷襲男友人下體紀錄。示意圖
被害人事後向國道警察第三大隊報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起訴。檢警查出行車資料和車
上監視器影像等事證,張男自己也坦承犯行,表示他目前在學念研究所兼職救護車隨車人
員,雖有意願和解,但不被對方所接受。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張男擔任救護車救護人員,救護病患應潔身自愛卻不知檢點,利用對方
身體不適趁機猥褻,造成被害者心理難以抹滅的創傷,「犯罪手段惡劣,破壞社會大眾對
於救護人員之觀感與信賴,敗壞社會善良風俗,莫此為甚」再犯不宜宣告緩刑,判他6個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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