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的小女警撞車事件
的確小女警撞車 她要負責任沒有錯
不過我們都知道車禍的處理流程
本來就是雙方有保險 好交給保險公司來談
這程序很簡單很好處理 保險就是要用這時阿
結果居然看到有新聞說
車主要求女警用車價買回去 賓士買一百多萬 尼桑買四五十萬
這也太扯了吧
然後還扯出沒有幫車子保車體險
今天這麼多法院實際判的案例就在那邊
也有鄉民算出來
我覺得於情於理 如果要調解 多賠幾萬是OK
要人直接用車價買車 真的很誇張
哪怕你真的很倒楣 那也只能說法律在這邊 就是倒楣
是不是有人因為是警察 想用輿論要女警吞了這筆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