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涉公開陳沂手機號碼 雞排妹鄭家純遭

作者: losh (007)   2022-06-08 03:28:19
請問一下,像四叉貓肉搜PTT網友並且公布對方FB這種行為,算是違反個資法嗎?
一直很好奇,個資法的範圍包不包含公布對方臉書、職業身分呀?
※ 引述《leocean9816 (阿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央社
: 2.記者署名:蕭博文
: 3.完整新聞標題:涉公開陳沂手機號碼 雞排妹鄭家純遭起訴
: 4.完整新聞內文:
: 「雞排妹」鄭家純被控於臉書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公布網紅陳沂手機號碼。案經陳

: 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家純。
: 全案起於去年5月9日凌晨,鄭家純、陳沂凌晨直播,鄭家純於直播中念出「0955」;陳

: 質疑鄭家純要公布手機號碼,表示在她的反對之下,此舉就是違反個資法。
: 北檢調查,鄭家純去年5月9日下午連續在臉書發文,第一篇文章提及與陳沂直播之事,

: 指當她念出0955,陳沂就開始崩潰亂叫;第二篇文章則寫到,「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

: 這色吧」,並附上咖啡色塊及6個阿拉伯數字組成的顏色代碼。
: 陳沂不滿事後收到騷擾電話與訊息,進而對鄭家純提告;鄭家純則向檢察官坦承發表文

: 的客觀事實,但否認公布陳沂手機號碼。
: 檢察官認為,綜觀2篇文章的發表時間與內容,網友即可拼湊出陳沂的手機號碼,甚至

: 網友藉此搜尋到陳沂的通訊軟體帳號,認定鄭家純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今天提起公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607033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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