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記者署名: 呂志明/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民眾到派出所領回遺失皮夾 驚覺少了8000元!監視器驚揪色狼男警這動作
4.完整新聞內文:
1名陳姓男子在路上撿到皮夾,送到派出所報案,當失主領回皮夾時,發現裡面8000元現
金不見了,向警方反應,派出所調閱監視畫面,發現當時受理的陳姓警員,在拿到皮夾後
偷偷打開皮夾翻查,警方認為撿到皮夾的陳男及受理報案的陳姓警員涉有重嫌,將2人函
送北檢偵辦,其中這名陳姓警員還曾經多次偷拍女同事洗澎澎,被法院判刑確定。
由於一開始2人都否認犯罪,檢察官為了要釐清事實,要求2人接受測謊,此時撿到皮夾的
陳男認罪,坦承是他貪心拿走8000元,同時也將錢還給失主,失主最後不追究,檢察官調
查後認為陳男涉犯侵占遺失物罪,予以職權不起訴。至於陳姓警員的部分則罪證不足,處
分不起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19日晚間7點多,1名男子在台北市松江路、德惠街口遺失了皮夾
,陳姓男子經過時撿到這個皮夾,然後將皮夾送到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值班的陳姓警員
受理時向陳男要證件,陳男表示證件放在車上,就回到車上拿了證件後再返回派出所,陳
姓警員就在陳男面前清點錢包裡面有什麼東西,完成報案手續。
當失主接到警方通知取回皮夾時,發現裡面的現金8000多元不見了,立即向警方反應,警
方為了查明真相,詢問撿到皮夾的陳男有沒有拿走,陳男否認有拿走皮夾裡的現金,另外
再調閱報案當時的派出所監視畫面,發現受理報案的陳姓警員在陳男到車上拿證件時,偷
偷打開皮夾翻找,警方調查後認為撿到皮夾的陳男及受理報案的警姓警員都有嫌疑,將2
人函送北檢偵辦。
北檢偵辦期間,一開始撿到皮夾的陳男仍否認有拿走皮夾裡的現金,至於陳姓警員對於為
何不在報案人面前當面翻查皮夾,而是趁對方離開拿證件時翻找,讓人有瓜田李下之嫌,
陳姓警員則表示,他只是想知道裡面有什麼東西,但絕無拿走裡面現金。
檢察官為了釐清到底是拿走8000元,要求2人進行測謊時,撿到皮夾的陳男突然認罪,還
說因為害怕受到刑事責任,才會在第一時間不敢說出,同時陳男也償還失主8000元,失主
也同意不再追究,檢察官認為陳男涉犯侵占遺失物罪,但給予職權不起訴處分。
至於陳姓警員被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
罪,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這名陳姓警員雖然獲不起訴,但是他之前在中正一分局仁愛派出所任職期間,多次趁1名
女警洗澡時,拿手機從淋浴間隔板上方偷拍,當場被女警發現並提告,陳男出庭坦承只拍
2次,被判刑10月、可易科罰金。
沒想到法官當庭勘驗陳男手機雲端檔案,發現他更早之前就曾偷拍這名女警洗澡,甚至還
變態的偷拍她晾在外面的貼身衣褲,女警得知後大怒,認為陳男不配當人民保母,台北地
檢署今年1月間再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目前正由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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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又一個前中正一分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