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SOP就是這樣
跟影視公司談好 幫忙抓盜版 收和解金分利
這種最好抓的就是在BT 因為會留下IP
一次告一大串 和解金一次都好幾萬
被告裡面應該是有人懂法律 來個反告 然後就大爆炸惹~~~
原來沒有律師執照是不能執行這樣的業務 顆顆......
但是有一點我覺得有疑問 因為BT上的證據 必須原告也在上面上傳
所以它自己也在分享給被告檔案 拿BT的畫面來當證據
這樣的證據是否有效力 有待討論?
但一般人被告 都想快快和解 省時間
這超好賺的
天才訴訟業內
※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錢利忠
: 3.完整新聞標題:
: 超馬好手涉非法包攬訴訟事務 林義傑20萬交保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際知名的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林義傑,因其旗下經營的義傑
: 事業等2家公司,涉嫌非法包攬訴訟事務,台北地檢署今指揮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兵分2路
: 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林義傑及旗下2家公司代表人許仁泰、邱姓職員等3人;今晚複訊後
: ,林義傑被依違反律師法及刑法包攬他人訴訟罪,諭令20萬元交保、許仁泰、邱瀚偉則分
: 別以10萬、6萬元交保。
: 據了解,林義傑轉述指出,他拍攝的紀錄片「決戰撒哈拉」,因遭盜版業者非法下載,造
: 成嚴重損失,他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才成立顧問公司,打擊非法侵權的行為。
: 檢警獲報,林義傑及其旗下員工,並沒有取得律師資格,涉嫌意圖營利,並基於包攬訴訟
: 的犯意,承攬影視公司取締盜版影音的相關業務,另涉嫌以影視公司名義,向警察及檢察
: 機關提出告訴,林義傑旗下顧問公司與影視公司約定,若取締盜版成功,則可從被告支付
: 的和解金中,抽取若干比例的金額作為報酬。
: 根據檢警今天搜索的案由,分別為律師法第127條及刑法第157條;前者,無律師證書,意
: 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可處1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後者,
: 包攬他人訴訟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萬元以下罰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53969
: 6.備註:
: 1年以下 輕罪啦 沒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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