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RanDer (最軟der那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
: 3.完整新聞標題:
: 身分證不刊父母配偶姓名 內政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一名陳姓男子換發身分證請求不刊出配偶及父母姓名,
: 法官判准。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今天說,身分證格式是經戶籍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法官你敢嘴
個人身份證嘛,當然是要刊登可以辨識個人資訊的訊息就好
什麼籍貫、配偶、父母欄的,可以移除掉
建議再加上個人的興趣嗜好、畢業學校、個人座右銘.. 等。
我認為這樣才是可以凸顯個人特質和訊息的證明文件
我這次支持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