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男有夠黑心 不賠修車費還誣指腿是被

作者: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2-06-14 09:51:4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楊永盛/苗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男有夠黑心  不賠修車費還誣指腿是被害人打斷的!下場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苗栗縣竹南鎮一名葉姓工人,去年3月間酒後騎機車,在國道3號竹南交流道路口,撞上詹
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葉非但沒有付半毛修車費給詹男,事後還推卸酒駕車禍的事實,堅
稱自己左腿會斷掉,是被詹男教唆3男拿磚頭打斷他的腿。無辜的詹男出庭喊冤,法官調
查路口監視器、警員密錄器影像和車損狀況,認定葉男的確酒駕肇事,反控被害人,浪費
司法資源,日前依《誣告》罪嫌判決葉男5個月徒刑、不得緩刑。不過,葉男仍可上訴。
法官調查,被告葉男(63歲)去年3月11日9時許,在竹南鎮海口尾友人住處飲用紅露酒後
,當天中午12時許,酒後騎乘機車上路,行經台1己線、保安街口(竹南交流道旁),跟
詹姓男子(62歲)的休旅車碰撞,警方對葉男實施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精濃度0.33
毫克(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詹男沒有酒駕。
不過,葉男因左腿骨折療養,直到7月底到製作筆錄,卻完全推翻自己酒駕肇事的事實,
堅稱3月11日未跟詹的車輛發生碰撞,竟反咬左腿會骨折,是詹男在他後方按鳴喇叭要他
停車後,從另外一輛黑頭車上下來三個人,拿磚塊毆打他成傷,他還因此昏迷。雖然警方
提醒這樣的說法涉嫌誣告,但葉男仍堅持對詹男提出傷害告訴,警方無奈只能函送檢方調
查。檢方對詹男不起訴,並將葉男依誣告罪嫌起訴。
詹男在法院審理時說,2車發生碰撞後,造成他休旅車保險桿毀損,葉男倒地、機車滑行
到路旁,下車查看時,葉稱有喝酒、拜託他不要報警,但還是依法報警,可能引發他不悅
。詹男稱與葉不認識,壓根兒從來沒有找人傷害他,後來車輛修理費用也自己負擔。
法官調查,處理事故警員密錄器所攝錄機車倒下的位置、道路狀況及周遭環境,均與路口
監視器錄影畫面攝錄過程相同,顯見該交通事故肇事人即為葉男和詹男,更沒有第3部車
、3名男子的蹤影。而且,葉男被送醫過程中,警方在救護車對葉男酒測時,葉未提及遭3
名不明人士持磚頭毆打。
法官痛罵,葉男明知酒後駕車而與告訴人發生車禍,竟不思反省己過,反而事後前往警局
誣指告訴人教唆他人傷害等不實情節,並對告訴人提出傷害的刑事告訴,無端耗費司法調
查資源,更使告訴人蒙受遭追訴、審判的危險、身心飽受煎熬,實有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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