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外交官!花358元嫖家政婦 竟稱:黑人貧窮、金錢援助陪洗澡
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
外交部公使楊文昇2018年派駐非洲奈及利亞擔任代表處館長,竟趁老婆回台灣,與受聘清潔館長宿舍的當地一名家政婦性交易,事後這名女子向我方投訴楊男性侵,外交部雖認定性侵、性騷擾事證不足,但楊男接受調查時供稱曾以當地貨幣5000奈拉(約台幣358元)代價,與該女子一起洗鴛鴦浴,但堅稱沒性交,還說因為「黑人長處貧窮」,所以善意提供「金錢援助」。懲戒法院認定楊男損害我國政府國際形象與外交努力,判他休職1年。
這件離譜的外交公使嫖妓案,起因是奈及利亞家政婦離職後,2020年向我方一名外交官投訴,指稱楊文昇先是在宿舍摸她身體性騷擾,又利用妻子回台灣時,強脫她衣物性侵,並在她懷孕後,威脅不可讓其他人知道,承諾墮胎後會給她錢、買房給她,她才同意墮胎,這名女子並提供他與楊文昇在宿舍同床共枕、2人在健身房等影片、照片為證。
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調查時,雖因家政婦未到台灣陳述,認為證據不足而決議 「性騷擾案不成立」,但楊文昇2020年被委員會約談時,坦承照片中的人確實是他與家政婦,是在宿舍房間床上拍攝,但推稱:「她要借錢,她願意do anything(做任何事),我們都是成年人,應該算是交易。」
調查委員問:「你不怕她告訴你太太嗎?」楊男答:「我太太不知道,那時候她回台灣治病。」委員又問:「你給她多少錢?」楊男說:「5000奈及利亞幣(約台幣358元)。」、「她開口要啊,我會等她開口啊 ,是她要錢,我們才有一種交易買賣嘛,因為都是成年人了。」
外交部認定楊男與家政婦性交易,將他記1大過並移送監察院審議,楊男對於記過不服氣,向外交部提出「懲處申復書」,寫道 「婚外性行為已除罪化,本案發生在住宅臥室私密空間,屬個人隱私,未影響社會公序...懲處事由明列『有損國家尊嚴』,過於嚴厲指控」、「她以母親生病為由,主動向我要錢,並稱can do anything回報,我起初不理睬 ,她數度懇求,鑒於黑人長處貧窮,以各種名目伸手要錢是常事,男女關係不嚴謹,較開放,有天我健身運動後,開玩笑試探問她是否共浴,她欣然主動解衣共浴,浴畢自然發生雙方合意性自主行為」
楊男還厚顏稱自己為家政婦排除財務困擾 ,「她無功不受祿,獻身回報,雙方合意性自主是合法行為」。
監察院審議時,楊男也提出相同答覆,強調「單純一起洗澡而已,沒有性交易」,監察院認為所謂「性交易」是指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不一定要有性器官接合,楊男自己承認給錢、家政婦同意獻身回報,顯有對價關係,2人脱衣共浴不論有無性器官接合,至少楊男付錢共浴是為了滿足性慾的猥褻行為,就是性交易,楊男代表國家擔任駐外代表處館長,竟在職務宿舍與代表處聘用的部屬(家政婦)性交易,敗壞官箴,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行為等規定,因此監察院日前將他彈劾,送懲戒法院懲處。
懲戒法院審理時,楊男坦承與家政婦「共同洗澡、同床,逾越常規」、「不夠謹慎,略損名譽」等語,合議庭認為他「稍見悔悟」,判決休職1年。
楊男在案發後被調任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公使,回外交部辦事。(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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