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輪胎行縱火|冷血燒死8至親必判死刑? 

作者: lili712 (7年級韭菜)   2022-06-16 14:44:22
1.媒體來源:蘋果新聞網
2.記者署名:郭芷余
3.完整新聞標題:輪胎行縱火|冷血燒死8至親必判死刑? 律師:還有這變數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昨天深夜遭老闆逆子陳彥翔(31歲)縱火奪8命,連陳彥翔自己的老婆
以及3個無辜小孩也都命喪火窟。網友痛批陳彥翔判死刑都不夠,但法院真的會判他死刑
嗎?律師丁昱仁認為,本案傷亡者都是嫌犯的至親,且人數眾多,確實很有可能判死刑,
但最終是否判死仍有變數。
丁昱仁表示,以目前報載陳男是故意縱火,且死者包括自己的母親,將來他有可能被起訴
放火、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依法須加重其刑1/2,加上他奪走多條人命,連自
己的老婆、小孩以及親妹妹都命喪黃泉,以死亡人數及與被告關係來看,將來他被判死刑
的機率很高。
但法院同時會考量被告的犯後態度及犯罪動機,假如陳男犯後悔恨不已,懊悔自己犯下的
過錯,或又經鑑定有教化可能,都會是法官斟酌要不要判死刑的事項。
最高法院近年也經常以縱火案是否有故意殺人動機,作為判死或無期徒刑的一項指標。以
男子湯景華對仇家騎樓的機車縱火,造成6人死亡一案來看,歷審都判死刑,但2021年7月
2日最高法院認為湯景華是「間接」故意犯下殺人罪,與《兩公約》限縮死刑適用範圍為
「情節最重大之罪」的「直接」故意殺人犯意不同,因此不能判死,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因此丁昱仁認為,本案陳彥翔是否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也會是法院審酌的重點之一。
另外,被告是否有精神障礙以致於影響他無法或減損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也是法院斟酌
的項目之一。緬甸華僑李國輝2017年因一直聽到有人「透過臉書以藍牙播放聲音」的方式
嘲諷他,憤而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潑汽油縱火,造成9人慘死。李男4度被判死,高院更三審
審理時,李的辯護人強力主張他有精神障礙才會放火,非最嚴重犯行,不應判死,此案仍
在審理中。
而台南名醫之子縱火燒真理家族前輩堂造成7死案,一審認為他犯後毫無悔意,將他判死
。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曾文彥自幼有「嚴重社會心理障礙」且治療不彰,將前輩堂人員、
與家人爭執的怨懟情緒,轉為報復攻擊行為,與他「反社會人格障礙症」人格疾患特質具
有關鍵性的影響;依《兩公約》施行法規定應予考量,認為一審未審酌這項對被告有利的
量刑因子,因而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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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免死教學
非故意,有悔意,可教化,
精神病,反社會,在鬼島,
可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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