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二兒子一度幫忙救火?是不是不會死刑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2-06-17 16:01:11
※ 引述《lauwei (lauwei)》之銘言:
: 剛剛看新聞寫二兒子一度幫忙救火所以被燒傷
: 是不是代表他真的有悔意,不知道會造成這麼大的傷亡
: 這樣他是不是就不會被判死刑了?
因為他有幫忙救火的行為 就不會被認定為有 "殺人的故意"
他會被認定涉犯的罪名
一個是 公共危險罪之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73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一個罪名就是過失致死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76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甚至目前如果以嫌犯自己的供詞稱
陳男被戒護送醫時辯稱,案發當時因在氣頭上,開車至加油站買汽油後,原本只是想潑汽
油嚇嚇父親,但當時因為跟父親拉扯,嘴上叼的菸不小心掉下去,沒想到菸頭竟引燃大火
,一開始他也想進去救人,但因為火勢太大束手無策,自己也被火燒傷。
及陳嫌父證詞
陳姓屋主昨晚到警局製作筆錄,他向警方表示,陳彥翔當晚買了汽油返回家中,在室內一
樓潑灑汽油,他們兩人持續口角,陳彥翔盛怒下以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後,丟在地上,瞬間
引發大火。
關鍵就在 兩人是否有爭吵拉扯行為 如果是因為爭吵拉扯中使得"起火物"掉落
那這位陳嫌 可能從故意縱火罪 變成 縱火未遂加失火罪 那罪責就可能可以更輕了
本案除非 這位陳嫌蠢的跟翁仁賢一樣 嗆法官 否則最重應該就只有無期徒刑而已
但可能判個十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也是很有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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