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普遍反廢死,不管是韓粉柯粉英粉
希望獨立建國的,或者希望被中國統一的
反正不管任何政治立場,或者個人智商,財富地位等,希望該判死就判死的,一定比廢死的人多很多,被人嘴到慘的馬英九,跟現代包青天的陳定南,勾死刑犯沒在手軟的
以前的法官該判死就判死,也沒什麼差,如果這個人有地位,有錢我還可以理解
問題是這幾年犯下重大案件的,幾乎都是失敗者,而且連我這學店都知道
沒錯一定有機會存在誤判,問題是再犯率決對遠高於誤判率,就算在30年前也是
該判死不判死,或者犯罪後假釋,再犯率都高的嚇人,把這些死刑犯殺了,或者該判死就判死,既不會影響國家動蕩,也不會造成大多數人民反彈,廢死也只是少數人
更何況如果像以前一樣,死刑犯槍決捐器官,又可以救不少人,不但降低再犯率,降低人民反彈,又可以幫助更多人
廢死團體常說,死刑不能降低犯罪,可是不死刑一樣無法降低犯罪阿
把一隻蟑螂採死,對世界有什麼損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