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0779Y (時間過得真快…)
2022-06-17 23:29:46Ettoday
2.記者署名:
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
天母「德東飆車王」害1死2傷 無誠意調解+脫產...被害家屬泣訴
4.完整新聞內文:
還記得嗎?北市士林區3月18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39歲簡姓男子於天母士東路開車狂飆
,高速撞擊正在過馬路的2名女高中生、1名婦人,造成1死2傷悲劇。死者家屬近日發文痛
斥,經歷2次調解,簡男首次未到場,第2次竟哭窮稱「經濟有困難,沒辦法賠償」,但被
害家屬發現他疑似脫產,對於他消極的態度,泣訴「根本二度傷害」。
66歲死者謝姓婦人與女兒住在天母的住處,當天謝姓婦人下午表示要出門做頭髮,但發生
事故是在晚上7時許,所以謝婦女兒不排除,母親可能跑去市立大學運動後準備返家,沒
想到竟在大街上被簡姓男子高速撞死。
謝婦的女兒近日發文泣訴:目前經歷了兩次調解,第一次肇事者聲稱臨時 身體不適無法
前來,連代表律師都未出現,只派了一名什麼都不清楚的律師助理參加。調解員說,「這
很少見,怎麼連肇事者這邊的保險公司代表都沒來,非常沒有誠意。」
第二次調解,肇事方一開始便表達希望先就兩名斷腿高中生這邊先行處理賠償,高中生律
師希望肇事者能表現誠意,無論保險理賠如何(因為申請單據流程繁瑣),請先行支付兩
名高中生各10萬的賠償金額以解燃眉之急。肇事者馬上說他經濟有困難,沒有辦法,而且
他已打電話道歉了(僅一次通話),請受害者家屬自己去看他提供給警方的行車畫面。高
中生律師生氣說為什麼要我們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去看監視畫面?我們錯在哪裡?肇事方
律師僅建議斷腿高中生儘快整理醫療單據給保險公司。
調解員說她看不到肇事者有要努力解決的感覺,問我們是不是不調解了?所以這次也是草
草結束。我不太清楚這樣是什麼操作手段,還是單純就像肇事者所說已表歉意,對他來說
他能做的就沒了,剩下的是保險公司的責任?高中生媽媽問我為何能親自到場聆聽,她在
目睹女兒每次清創、手術的慘狀,心理上已難以承受見到肇事者,我答「歷經母親驟逝、
肇事者委任房仲賣房風波...等打擊,我和你一樣一想到肇事者就覺得反胃不舒服,但為
了
最愛的家人,不想留下任何遺憾,請一起堅強下去。」而這樣的心情卻被連續踐踏了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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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唉 又是台北天母
水準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