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開給病人很多合法上市的藥,其中:
Percocet、OxyContin 含鴉片
MS Contin 含嗎啡
Fentanyl 為類鴉片
美國俄勒岡州將海洛因列為合法藥物
大麻也越來越多合法化
大家相信醫師誓詞:
醫師憑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病人的健康應為醫師的首要的顧念;
醫師盡自己的力量維護醫業的榮譽和高尚的傳統。
所以,是不是該檢討一下,該把醫師開的藥物,去除汙名,消除歧視,
鴉片、嗎啡、吩坦尼、海洛因、大麻,都不該被稱為毒品。
也讓醫師恢復清譽,別再說醫師開的藥含毒品了!醫師只會給藥品,不會給毒品。
在法律上也要正本清源:
民眾並非施打毒品犯法,藥頭並非販售毒品而犯法,
沒有毒品犯罪,只有合法藥物被濫用的問題,只有合法藥物走私沒繳稅的問題。
真正犯的罪是,民眾與藥頭侵犯了醫師與藥廠壟斷的藥物賺錢權,所以才被罰。
那麼,當初是哪個垃圾人渣,誤導大眾觀念至今,
把醫師可開立合法藥物所含的成分稱為毒品的?
有沒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