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臺灣的線上博奕是不是罰太輕了?

作者: lelingzi (三個字)   2022-06-21 12:40:09
臺灣現在一大堆在做線上賭場的8+9。
有些比較低調的業者,
會把總部設在國外像是菲律賓之類的,
可以合法設立賭場的地方,
然後臺灣的據點就負責搞文字客服、
賭博遊戲軟體研發、維護等等。
既不直接負責經營線上賭場,
也不去碰金流的部分。
(雖然這樣還是有刑責就是了)
然後臺灣據點也每隔一小段時間就換地方,
租辦公室不是用人頭的名義,
就是用跟人頭買的空頭公司的名義。
這些作法雖然有利於躲避警方的查緝,
但是被抓到還是有刑責的。
不過,臺灣刑法第268條對於開設賭場的刑責,
法定刑上限不過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而且實際上法院到最後對線上賭場底層的小人物,
往往是輕判幾個月,然後可以易科罰金,
甚至於還給緩刑的。
這樣子,放出去,召集原班人馬,
另起爐灶,其實花不上什麼時間。
也就是說,在臺灣搞線上賭場雖然有違法的風險,
但是可以控制在可控的範圍內。
對開設線上賭場的業者來說,
整體還是利大於弊。
反觀在中國大陸,違法開設線上賭場,
情節重大的話,是可以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而在其他無法合法搞線上賭場的國家,
估計刑責也沒有比臺灣輕的吧?
報酬高+風險低+人員平均素質高,
也難怪業者會願意在臺灣搞線上賭場了。
那如果想要遏止這種現象,
是不是應該把開線上賭場的刑責提高阿?
有沒有在臺灣開線上賭場罰太輕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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