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藝術家果園涉性侵、猥褻身障男學員 二審

作者: k44754 (9527)   2022-06-23 20:27:3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藝術家果園涉性侵、猥褻身障男學員 二審判3年8月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知名洪姓藝術家長期贊助社福團體,2017年時,他以果園需要人力為由,請慈善機構
派兩名身障學員幫忙,卻涉嫌在果園猥褻、性侵兩名男學員,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妨害
性自主罪,判畫家3年8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男長期捐助作品給慈善機構義賣,和慈善機構的林姓女負責人結為好友;20
17年起,洪以果園農務繁忙,因此請林女協助,希望她派學員到他六龜的果園幫忙,工作
的學員每天可領取500元工作獎勵金。
機構出於信任,每次學員前往果園都由洪負責接送;隔年3月,洪男找上林女,指定機構
要派3名他欽點的學員到果園協助,洪當天載著兩名學員到果園後,當天下午卻要求其中
兩名學員脫掉褲子,在果園內涉嫌對兩人猥褻、性侵。
兩名學員回到機構後雖無異狀,但同月9日教保員巡房時,發現其中1人有模仿肛交的狀況
,經過訪談,才發覺有學員遭洪男性侵,林女沒多久跑去找洪質問,「我們自己會教,不
需要你來協助」,洪卻要求林別往上通報,還稱要捐出作品給機構義賣,企圖息事寧人。
後來該機構往社會局通報,全案才曝光;洪男否認性侵,稱當天他是在上大號,褲子還沒
穿就看到學員在他後方手淫,他並未對兩名學員猥褻、性侵。
但法院審理期間,法官根據受猥褻、性侵的學員指證,且林女也證稱案發後曾找洪男質問
,洪還要求她不要通報社會局,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洪在果園涉嫌性侵、猥褻兩名學員,
各處3年4月、8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3年8月。
洪男、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綜合機構社工等人說法,認為洪男辯詞不
足採信,且洪尚未與兩名學員達成和解,一審認事用法和量刑,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410095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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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夠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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