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央通訊社
2.記者署名:華盛頓23日綜合外電報導(譯者:陳彥鈞)
3.完整新聞標題: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人民有權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
4.完整新聞內文: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裁定,美國人擁有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的基本權利,這是一項具有里程
碑意義的決定,將阻止美國各州限制民眾攜帶槍枝。
美國最高法院這項裁定是在美國努力因應槍枝犯罪激增的情況下所作出,它推翻了紐約州
一項攜帶槍枝需要許可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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