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人民有權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

作者: cybergenie ((不要看這裏))   2022-06-24 12:24:48
Laverda 大恕刪
: Laverda說的是正確的,但媒體大概都不報導原因。台灣媒體也不可能深入理解。
: 就有人申請攜槍證被拒絕,申請理由是治安不好,要保護自身與財產安全。
: 但政府說這理由不成立拒絕。憲法第二案是任何人都有權利,所以紐約拒絕違憲。
: 紐約的規定是要讀50頁的規範(裡頭包括使用刀劍雙節棍的守則,大哥,我要買槍,
: 你叫我讀雙節棍規則),然後要繳500鎂,等一年,然後高機率用理由不足給你拒絕,
: 再來也不退你錢。基本上守法公民想保護自己,政府給你叼難到不能自理。
: 單是罪犯黑幫根本不鳥這些規定啊。
: 最神奇的是沒多久前,紐約抓到審槍的貪污集團,要價$6000鎂就給你攜槍證。
: 不用等一年,不用審核,不用理由。或是透過關係給了許多名人包括民主黨議員等槍
: 證。一狗票被抓。
: 有錢有權可以靠關係拿到槍證走後門,守法公民想買隻槍自保又被叼成智障。
: 你說這對減少槍擊案的幫助在哪裡?
: 這些民主黨只會做表面功夫,拜登還在那邊失望哩,他大概也是槍證買爽爽吧
這還不是最 78 的。
幾年前加州的州參議員,民主黨反槍大前鋒 Leland Yeh 被抓去關了。
知道原因是什麼嗎?
「走私槍械」
https://tinyurl.com/z5ketvx
以為民主黨真的反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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